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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5.74.*** |
- 81樓 發表於2013-07-08 02:50
31樓的文章我已於34樓發文反駁過了,其中其承認我「搜尋了很多全球相關事證出來給大家看」也是不容否認之事實,可你們還是不講道理之否認,証明你們真的是符合精神分裂症之病狀,79樓也是也是有精神病症狀自言自語之胡言亂語,你們走錯地方了,你們應該去的地方是精神病院-真的最近有精神病症狀的人來鬧場特別多,有夠衰!
自從我在38樓刋文後,有精神病症狀「憑空找碴」之人特別多,足証我所言正中彼等痛處,故請大家一定要好好閱看該文,才不會辜負彼等之看重與刻意打壓之用心,該文最後所云之78樓應更正為2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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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在38樓刋文後,有精神病症狀「憑空找碴」之人特別多,足証我所言正中彼等痛處,故請大家一定要好好閱看該文,才不會辜負彼等之看重與刻意打壓之用心,該文最後所云之78樓應更正為2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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