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房東 | |
註冊: | 2008-08-12 |
文章: | 129 |
回覆: | 12871 |
- 1樓 發表於2011-05-08 10:36
我先承認,拖延房租是我們的不對,但基本上也都有補足,所以應該還不算太過可惡,事實上我認為只要房東能夠體諒些是不會造成雙方不愉快的。
其實去年租約滿時本就要搬離的,因為平常很難聯絡上房東,但房租只要慢個兩三天他就會主動關切,感覺十分差,只是後來礙於某些原因故又續約。
話說這個月,因為女兒幼稚園註冊,所以手頭比較緊,於是我們先轉了六千給房東,一週後再轉五千,目前為止還差三千五,由此可知,我們是很有誠意的,但房東感受不到,今天為了3500而催討,雖然是我們有錯在先,可這樣也未免太過機車了吧。
契約上第四條說明房租應於每月五號前繳交,不得藉詞拖延。但它並沒說明拖延會怎樣,更沒說明拖延多久後會怎樣,所以我想問問,我們這麼做到底會怎樣?
上網查過,根據民法第440條似乎是保護租屋者,好像可以拖欠兩個月是嗎? 還有網友說能欠三個月? 究竟是幾個月?
我可以和房東明說〝拖,接下來的每個月我都會拖,如果不開心你大可提前解約〞這樣的話嗎?
如果房東同意(我知道機率不大)那麼我該何時搬走? 即時即刻還是當月滿? 押金是否能全數拿回?
如果房東拒絕而我持續拖延房租,那麼是否有所不利? 他能對我怎樣?
我不知道,只是突然覺得很渡爛,他也是有孩子的人卻總是無法稍做體諒,我相信比我爛的房客大有人在,如果非得要這樣,那就擺爛了...
我現在只想知道爛房客招有哪些...我要合法的,正大光明的。(看過民法第440條讓我有錢也不想給了的念頭,期限到了再說吧)
本文作者:笨靜
其實去年租約滿時本就要搬離的,因為平常很難聯絡上房東,但房租只要慢個兩三天他就會主動關切,感覺十分差,只是後來礙於某些原因故又續約。
話說這個月,因為女兒幼稚園註冊,所以手頭比較緊,於是我們先轉了六千給房東,一週後再轉五千,目前為止還差三千五,由此可知,我們是很有誠意的,但房東感受不到,今天為了3500而催討,雖然是我們有錯在先,可這樣也未免太過機車了吧。
契約上第四條說明房租應於每月五號前繳交,不得藉詞拖延。但它並沒說明拖延會怎樣,更沒說明拖延多久後會怎樣,所以我想問問,我們這麼做到底會怎樣?
上網查過,根據民法第440條似乎是保護租屋者,好像可以拖欠兩個月是嗎? 還有網友說能欠三個月? 究竟是幾個月?
我可以和房東明說〝拖,接下來的每個月我都會拖,如果不開心你大可提前解約〞這樣的話嗎?
如果房東同意(我知道機率不大)那麼我該何時搬走? 即時即刻還是當月滿? 押金是否能全數拿回?
如果房東拒絕而我持續拖延房租,那麼是否有所不利? 他能對我怎樣?
我不知道,只是突然覺得很渡爛,他也是有孩子的人卻總是無法稍做體諒,我相信比我爛的房客大有人在,如果非得要這樣,那就擺爛了...
我現在只想知道爛房客招有哪些...我要合法的,正大光明的。(看過民法第440條讓我有錢也不想給了的念頭,期限到了再說吧)
本文作者:笨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