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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樓 發表於2013-04-07 21:42
一、「電磁波武器」是指一設備能發射低、高頻電磁波(可以通過衛星、電視信號塔、手機信號塔、無線電信號塔等傳播電磁波)到目標人處,偷窺、聽對方隱私,傳送異聲擾害其,甚至以之攻擊謀害目標人。其實電磁波武器美國早在1973年即發明成功, 於1976年4月20申請美國專利核准(專利號碼:3951134號),秘密使用25年後,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於1999按照法律解密;於2000年【十三年前】國防部「通訊電子資訊局長」林勤經亦明指已有「電磁波武器」之存在在;祇是大家不知道罷了。鉛板對電磁波武器是沒有用的。
二、本人於網路上公佈彼等不法後,我發現屋內之低、高頻電磁波數值有時更異常之高了,足証彼等已因「祕密不法迫害」被我公開揭露,而惱羞成怒迫不及待之更強化低、高頻電磁波,對我更進一步之謀害了(所有低、高頻電磁波異常數值均有拍照存証)。
二、本人於網路上公佈彼等不法後,我發現屋內之低、高頻電磁波數值有時更異常之高了,足証彼等已因「祕密不法迫害」被我公開揭露,而惱羞成怒迫不及待之更強化低、高頻電磁波,對我更進一步之謀害了(所有低、高頻電磁波異常數值均有拍照存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