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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樓 發表於2013-06-03 05:50
引用 22樓 小禾 說:
他方若未盡繳納義務. 同時履行抗辯我方停止提供使用權
他方若未盡繳納義務. 同時履行抗辯我方停止提供使用權
那是水電公司的事情, 與房東沒啥關係的...
所以水電公司因此戶欠繳來進行的停水停電, 並沒有甚問題的...
但房東在明知房屋已經出租給房客情況下, 跑去申請斷水斷電, 這就比較奇怪了, 不過房客也可以去水電公司去申請復水復電...
不過無論是申請哪一種, 水電公司都會請來申請的人, 先將欠繳的水電費繳清, 不然水電公司就誰都不理, 他們只管收到錢, 誰繳並不是太重要的..
這個主題說持續不繳水電房租斷其水電?
斷水電之前, 也得先向水電公司繳清欠費, 不是嗎?? 這對於房客而言, 又有甚差別?
除非是裝甚私錶, 搞甚一度五塊, 那麼這情況就比較複雜了, 到底房東有沒有權力兜售二手私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