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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樓 發表於2012-03-31 21:02
美國住宅修繕
有關住宅修繕事宜主要區分為承租人對出租人提出告知,以及承租人在出租人不進行修繕時的選擇。
當承租人發現住宅出現必須修繕的問題時,必須以書面方式告知出租人或管理人,並且適當的描述問題狀況。出租人或管理人在收到維修通知後,依據不同問題有不同的處理時間,例如冷熱水、暖氣、電源等相關問題,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處理,至於由出租人提供的冰箱、電爐、幫浦設備等,則應在72小時內處理,其他問題則需要10天以內處理。
但是他們也很保護出租人.
依法出租人在下列四種情況下得驅離承租人:
■托欠租金:依房屋租賃法之規定,即使僅托欠一天,出租人就可以提出三天內付清或要求搬遷的通知。如果承租人於三天內支付該項金額,則出租人必須接受且不得驅離承租人,但出租人有權拒絕承租人以先行支付部分租金方式的要求。
■違反租賃契約規定:如果承租人違反合約條文(例如規定禁養寵物卻飼養),出租人即可發出10天內改善或遷出的通知,若承租人於10天後仍繼續違約行為,則出租人有權將其驅離。
■進行違法行為或製造公害:如果承租人於出租住宅內進行違法行為或製造嚴重公害,出租人可提出三天內遷出的通知,承租人不得拒絕亦無權以改善的方式要求繼續居住。
■無原因的驅離:除了西雅圖市之外,按期租約的出租人可以無任何理由要求承租人遷出,但必須在20天之前以書面通知,且必須讓承租人在下次繳租期限前20天收到此通知,遷離日期也必須是繳租期的結束日。但是對於定期租約則必須依照合約內容規定,因此不得要求承租人於20天內遷出。如果是因為該棟住宅改為產權分開的公寓(condominium),必須在90天以前提出要求遷離的通知。如果承租人收到通知且超過規定時間仍拒絕遷出,出租人得以非法居留(unlawful detainee)名義進行控告,一但獲判勝訴即可要求警方協助驅離承租人。
有關住宅修繕事宜主要區分為承租人對出租人提出告知,以及承租人在出租人不進行修繕時的選擇。
當承租人發現住宅出現必須修繕的問題時,必須以書面方式告知出租人或管理人,並且適當的描述問題狀況。出租人或管理人在收到維修通知後,依據不同問題有不同的處理時間,例如冷熱水、暖氣、電源等相關問題,必須在24小時內進行處理,至於由出租人提供的冰箱、電爐、幫浦設備等,則應在72小時內處理,其他問題則需要10天以內處理。
但是他們也很保護出租人.
依法出租人在下列四種情況下得驅離承租人:
■托欠租金:依房屋租賃法之規定,即使僅托欠一天,出租人就可以提出三天內付清或要求搬遷的通知。如果承租人於三天內支付該項金額,則出租人必須接受且不得驅離承租人,但出租人有權拒絕承租人以先行支付部分租金方式的要求。
■違反租賃契約規定:如果承租人違反合約條文(例如規定禁養寵物卻飼養),出租人即可發出10天內改善或遷出的通知,若承租人於10天後仍繼續違約行為,則出租人有權將其驅離。
■進行違法行為或製造公害:如果承租人於出租住宅內進行違法行為或製造嚴重公害,出租人可提出三天內遷出的通知,承租人不得拒絕亦無權以改善的方式要求繼續居住。
■無原因的驅離:除了西雅圖市之外,按期租約的出租人可以無任何理由要求承租人遷出,但必須在20天之前以書面通知,且必須讓承租人在下次繳租期限前20天收到此通知,遷離日期也必須是繳租期的結束日。但是對於定期租約則必須依照合約內容規定,因此不得要求承租人於20天內遷出。如果是因為該棟住宅改為產權分開的公寓(condominium),必須在90天以前提出要求遷離的通知。如果承租人收到通知且超過規定時間仍拒絕遷出,出租人得以非法居留(unlawful detainee)名義進行控告,一但獲判勝訴即可要求警方協助驅離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