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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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樓 發表於2013-04-19 08:04
引用 7樓 桃園尊龍 說:
贈與 及遺產不列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取得財產(赠與 繼承除外雙方都有請求權)
目前產權登記已無法土地房屋分開登記 持有房屋必需持有土地持分不限持分比例
土地與房屋分開登記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
離婚有協議離婚 裁判離婚兩種
協議離婚條件由雙方個自提出你媳婦可提出分配條件 雙方同意便可離婚
法院裁判離婚 贈與與繼承之財產不列入共同財產另一方無請求權
贈與 及遺產不列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取得財產(赠與 繼承除外雙方都有請求權)
目前產權登記已無法土地房屋分開登記 持有房屋必需持有土地持分不限持分比例
土地與房屋分開登記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
離婚有協議離婚 裁判離婚兩種
協議離婚條件由雙方個自提出你媳婦可提出分配條件 雙方同意便可離婚
法院裁判離婚 贈與與繼承之財產不列入共同財產另一方無請求權
謝謝尊龍大大的回覆^^
所以尊龍大大的意思是..
若是兒子.媳婦離婚..雖然有2間房產在兒子名下.但是是屬於繼承遺產.
結婚後繼承的..所以是協議離婚的狀況下.媳婦是可以提出分配(一人一半)的意思嗎??
那至於老父親在兒子婚前就過給兒子的房屋權狀..
就算兒子媳婦協議離婚也不能要求分.這個部分.要平分也不行.是這樣嗎??
所以.協議離婚的話.
也有分成結婚前繼承與結婚後繼成財產.分法也有所不同.
其實大家最擔心的就是老父親有居住事實.有土地權狀.(沒房屋權狀).
怕到時被趕出房屋或對方以沒房屋權狀為由騷擾老人家的居住安寧..
又怕房屋權狀被拿去借款...
其實老人家已經有心理準備兒子與媳婦可能會離婚..
排除萬難給兒子繼承的2間房產也可能因為協議離婚而被分掉..
老人家最擔心的就是自己居住的房子只有土地權狀.沒房屋權狀(在兒子名下)
兒子又不願意寫還房屋權狀給老人家.而煩惱.
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提問..都是有房屋權狀的人有居住事實(沒土地權狀)有疑問..
卻沒看過有土地權狀.有居住事實(沒房屋權狀)的人提出疑問.
所以才會想問看看板上先進們的意見..
感覺上好像有房屋權狀的人比較大..
而有土地權狀的人比較吃虧的樣子..>.<
非常謝謝大家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