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66.94.*** |
- 11樓 發表於2013-05-28 23:21
引用 1樓 乂貓 說: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之前我有提過房東臨時要我搬走的問題,目前與房東達成協議再住一個月!!
本身單親媽帶兩個小小孩,再加上出車禍至今還沒辦法工作賺錢,所以這個月房租沒辦法照時間給房東,想請問幾個問題:
1,房租可否請她由押金中扣除?
2,房東的女兒女婿傳簡訊給我,請按時匯房租,否則將斷電
3,這個月電費單沒收到,今天去電力公司查詢才知已繳納((應該是房東她們拿去繳掉得))
請問他們可以有權斷我的..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之前我有提過房東臨時要我搬走的問題,目前與房東達成協議再住一個月!!
本身單親媽帶兩個小小孩,再加上出車禍至今還沒辦法工作賺錢,所以這個月房租沒辦法照時間給房東,想請問幾個問題:
1,房租可否請她由押金中扣除?
2,房東的女兒女婿傳簡訊給我,請按時匯房租,否則將斷電
3,這個月電費單沒收到,今天去電力公司查詢才知已繳納((應該是房東她們拿去繳掉得))
請問他們可以有權斷我的..
1. 房客不可以主動主張, 然實際上, 於租約到期後, 如有欠租, 房東才會從押金裡頭扣除欠租, 因此重點在於租約何時到期...
2. 房東無權斷電, 這有刑法強制罪的問題..
3. 一般租約, 電費部份是由房客負擔...
至於房東在租約未到期間, 找房客協商遷出, 這就要看租約裡頭有無相關違約金規定...
妳是因為先前已欠租, 才導致房東提出租約終止的協商?? 如果是, 那麼妳可能要計算一下妳能遷出的日期, 房東擔心的是妳會一直欠租住下去 , 大家上法院總是比較麻煩, 而妳欠的租金, 房東最後還是可以透過法院去主張對妳欠租的債權, 到時候房東透過稅務單位找到妳名下的戶頭與資產, 就能夠直接討錢, 妳只是一時車禍, 待復原後, 未來還是會工作賺錢, 到是沒必要為了這一時急難而與房東撕破臉...
妳可以請求當地社福單位介入與房東溝通細節....
最後好奇的有幾個問題, 妳目前租金多少錢?? 至今欠房東多少錢呢?? 我本月5000租金補貼先不入特定的社福機構, 直接寄掛號信給妳, 這筆錢是政府給的, 所以嚴格來講, 也不能說是我借給妳, 政府當初目的就是為了幫助像妳有一時困難的情況, 我不過替政府做一點比較有效率的事而已, 請安心....
若妳願意接受, 我可以為此事申請一個新的email 帳戶, 妳再將妳實際住址email 給我, 好方便我這星期五以郵局掛號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