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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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樓 發表於2012-06-02 23:44
我在想
公司主要目的也不是告贏,因為沒勝算,你不是高階主管掌握公司機密,也不是研發人員
那間公司是要逼和解金,你怕了,先和解,拿高額的和解金賺一筆
先用這條款簽訂僱傭契約,再百般苛扣員工薪資,員工離職,就拿這條款去告
但讀過法律的知道對方根本沒勝算,沒讀過的人會怕,
還沒走到最後就先簽了和解了
法院的和解有直接強制執行名義的效力,和解本來就是法律的灰色地帶
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ㄧ致即可,法官不需去看這旋轉門條款訂的是否適法
你要吞下這口氣,怕了,你就簽
我說,這沒勝算,就耗到底,不要沒見結果就怕了簽了和解
僱傭契約必須先強制調解,是法定的強制調解(民訴403)
別先在調解時就投降了
你的僱傭契約在ㄧ年以下,走簡易程序(民訴427)
公司主要目的也不是告贏,因為沒勝算,你不是高階主管掌握公司機密,也不是研發人員
那間公司是要逼和解金,你怕了,先和解,拿高額的和解金賺一筆
先用這條款簽訂僱傭契約,再百般苛扣員工薪資,員工離職,就拿這條款去告
但讀過法律的知道對方根本沒勝算,沒讀過的人會怕,
還沒走到最後就先簽了和解了
法院的和解有直接強制執行名義的效力,和解本來就是法律的灰色地帶
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ㄧ致即可,法官不需去看這旋轉門條款訂的是否適法
你要吞下這口氣,怕了,你就簽
我說,這沒勝算,就耗到底,不要沒見結果就怕了簽了和解
僱傭契約必須先強制調解,是法定的強制調解(民訴403)
別先在調解時就投降了
你的僱傭契約在ㄧ年以下,走簡易程序(民訴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