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中 | |
註冊: | 2009-06-27 |
文章: | 1 |
回覆: | 4 |
- 1樓 發表於2009-09-12 20:54
請問各位大大~~~SOS
我自己在外面住~也有8年多的時間了~這次會搬來這也是因為因緣際會,剛租這間房子(3房2衛1廳)就有跟房東談好1度電4元,且我有問過他電表示獨立(自己一戶1電表嗎)房東說對的,樓上(6樓)有4間套房,房東他也是分開出租出去的,所以包含我5樓這邊共有5個電表,用多少算多少!~想說這樣應該划算,因為只有我跟我弟承租(我弟在當兵,久久放一次假)
問題來了~我7/15租約生效~我7/19號才搬進來,因為電費是我出的,所以我都會2~3天去看一次電表,直到8月底,感覺怪怪的,因為我平常白天上班,晚上又上課,我一整天在家時間又沒很長,且我又為了省錢,盡量不吹冷氣,電腦也不掛網,怎會住1個多月電就飆到快1000度了,我就跟我母親大人講電話時有聊到,我母親第一時間就跟我說不可能,他自己住冷氣吹整晚,白天上班,他2個月電費也才2000有找,怎可能我住沒多久電就飆到這樣,就建議我假日要出門前先把家中/所有家電都關掉(冰箱,冷氣,電腦,電視插頭都拔掉),我也照做了,出去逛一下約2個小時回來再看電表,居然發現一個奧妙的事情,電表居然還在跑................><
我就跟我母親說,他說這個電表有問題要我跟房東反應,我當天(9/6禮拜天)發現這問題就剛好趁當天拿房租給房東就順便跟他反應,房東聽我這樣說,他才說他簽約忘記告訴我,我5樓有抽水馬達,會佔用到我一點點的電,我反問她那是包含6樓4天套房房客使用水,都是吃我5樓這台抽水機的電瞜!
房東說對,不然她1度電重原來的簽約1度4元,改1度3元補貼我這抽水機用電數(因為我女友當時在身旁我不想讓他在馬路上等太久我就沒繼續追問)
我回家就跟我媽在討論,我他說這樣哪划算,其實我自己也覺得不妥,哪有別人(樓上的),4位住戶,他們洗澡,WC,洗衣服,都會用到水的地方要我5樓的來幫他們出這抽水機的用電數,我9/7下班回家就在去電房東我告訴她這樣根本不划算,你簽約當時怎沒提出這問題,我現在搬進來住不到2個月,還是我主動發現跟你反應,你才說你忘記了,且我才剛租,搬進來住不到2個月妳就要賣房子,9/6禮拜天,上午帶一對夫妻來我跟你承租的房子內看屋,下午又帶了一整家的人來看(約7~8位),我說這樣會不會太離譜了點,我就跟他說不然就這樣,你房子要賣我無權介入,抽水機這問題你當初簽約有無主動告知,不然就各退一步你退還我2個月租金,我們再找房子搬!
房東聽我這樣說後,火冒三丈,質問我說他對我不錯本來要租11000,看我自己半工半讀才算我10000的,他這個人非常討厭這樣被坑被耍,他就接著說他房子已經賣了 (9/6帶人看房,9/7就賣掉了,房子這麼好賣ㄛ)
她說他最低就是可以幫我把電降到1度2.5元,我說這不是1度多少錢的問題,這是為何樓上用水,卻要我樓下的來幫他們出抽水機的用電成本勒,他說不然她請水電把抽水機用電改去吃公社電,這樣的話我要不要把用電費改回原來的1度4元勒,講到自己不爽,居然給我掛電話..............
我想請問各位在外租屋的同仁們,你們有碰過相關問題嗎?,該如何解決?
法律上有何法條可以要求他,把2個月租金退我,且不會被他凹說我租約未到就毀約要求我付一個月租金呢??
我自己在外面住~也有8年多的時間了~這次會搬來這也是因為因緣際會,剛租這間房子(3房2衛1廳)就有跟房東談好1度電4元,且我有問過他電表示獨立(自己一戶1電表嗎)房東說對的,樓上(6樓)有4間套房,房東他也是分開出租出去的,所以包含我5樓這邊共有5個電表,用多少算多少!~想說這樣應該划算,因為只有我跟我弟承租(我弟在當兵,久久放一次假)
問題來了~我7/15租約生效~我7/19號才搬進來,因為電費是我出的,所以我都會2~3天去看一次電表,直到8月底,感覺怪怪的,因為我平常白天上班,晚上又上課,我一整天在家時間又沒很長,且我又為了省錢,盡量不吹冷氣,電腦也不掛網,怎會住1個多月電就飆到快1000度了,我就跟我母親大人講電話時有聊到,我母親第一時間就跟我說不可能,他自己住冷氣吹整晚,白天上班,他2個月電費也才2000有找,怎可能我住沒多久電就飆到這樣,就建議我假日要出門前先把家中/所有家電都關掉(冰箱,冷氣,電腦,電視插頭都拔掉),我也照做了,出去逛一下約2個小時回來再看電表,居然發現一個奧妙的事情,電表居然還在跑................><
我就跟我母親說,他說這個電表有問題要我跟房東反應,我當天(9/6禮拜天)發現這問題就剛好趁當天拿房租給房東就順便跟他反應,房東聽我這樣說,他才說他簽約忘記告訴我,我5樓有抽水馬達,會佔用到我一點點的電,我反問她那是包含6樓4天套房房客使用水,都是吃我5樓這台抽水機的電瞜!
房東說對,不然她1度電重原來的簽約1度4元,改1度3元補貼我這抽水機用電數(因為我女友當時在身旁我不想讓他在馬路上等太久我就沒繼續追問)
我回家就跟我媽在討論,我他說這樣哪划算,其實我自己也覺得不妥,哪有別人(樓上的),4位住戶,他們洗澡,WC,洗衣服,都會用到水的地方要我5樓的來幫他們出這抽水機的用電數,我9/7下班回家就在去電房東我告訴她這樣根本不划算,你簽約當時怎沒提出這問題,我現在搬進來住不到2個月,還是我主動發現跟你反應,你才說你忘記了,且我才剛租,搬進來住不到2個月妳就要賣房子,9/6禮拜天,上午帶一對夫妻來我跟你承租的房子內看屋,下午又帶了一整家的人來看(約7~8位),我說這樣會不會太離譜了點,我就跟他說不然就這樣,你房子要賣我無權介入,抽水機這問題你當初簽約有無主動告知,不然就各退一步你退還我2個月租金,我們再找房子搬!
房東聽我這樣說後,火冒三丈,質問我說他對我不錯本來要租11000,看我自己半工半讀才算我10000的,他這個人非常討厭這樣被坑被耍,他就接著說他房子已經賣了 (9/6帶人看房,9/7就賣掉了,房子這麼好賣ㄛ)
她說他最低就是可以幫我把電降到1度2.5元,我說這不是1度多少錢的問題,這是為何樓上用水,卻要我樓下的來幫他們出抽水機的用電成本勒,他說不然她請水電把抽水機用電改去吃公社電,這樣的話我要不要把用電費改回原來的1度4元勒,講到自己不爽,居然給我掛電話..............
我想請問各位在外租屋的同仁們,你們有碰過相關問題嗎?,該如何解決?
法律上有何法條可以要求他,把2個月租金退我,且不會被他凹說我租約未到就毀約要求我付一個月租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