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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9-05-19 01:11
這ㄍ月<5月>3號1位陳X智先生來看我ㄉ套房.看ㄌ之後很滿意.願意承租.但是他說身上錢不夠先付押金6000元.其餘ㄉ押金租金5月12日補齊.我ㄝ同意ㄌ.ㄝ簽ㄌ合約.合約上有註明12日前要補足差額.ㄝ讓她有2天ㄉ搬家時間.從5號起租.哪知道12日晚上7點多ㄉ時候碰到他.他說可否等到9點.我ㄝ同意ㄌ.誰知道9點聯絡他電話就不接ㄌ.隔天再打給他卻有1位自稱他前任女友ㄉ女生表示陳X智不租ㄌ.我請她連絡陳X智跟我連絡.她卻說有什ㄇ事情跟她說ㄝ一樣.最後她要我算日租.<租金除以30日>.但我不同意.那他說她要繼續住.我說那要補足差額.她卻說等有錢再給.請問我現在要怎ㄇ處理這ㄍ棘手ㄉ問題.......時機不好便宜租卻碰到這種奧客.......很無言.....電話現在關機一直連絡不到 P.S 合約上有註明 租金逾期7天未繳視同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