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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9-05-01 19:10
租屋那麼多次,除了遇到約期到,押金給你東扣西扣的房東就算了,這次竟然遇到騙子了,
因為急著找房子,在此網看到套房的租屋資訊,房東帶我看屋時,就說這間還有人住,也直接開房門給我看(後來又說這人還不確定要不要續租= =”),他說還有另一間雅房可以看看...,最後我想說便宜又離公司近的就給他租下去了(左營高鐵),實際入住的時候,才發現洗衣機是壞的、冷氣不能吹、電視不能看,以上壞了還可接受,重點來了,要洗澡沒熱水,問房東,竟說本來就沒熱水器(我當場傻眼)...還說快夏天了洗冷水沒關係...,我跟他說今天冷峰面來耶,那房東說隔二天就熱了...,我完全不能接受他的說法,要求他加裝熱水器,他不要,竟說一般人洗冷水都沒關係,怎麼你會有這種問題,若要熱水的話,去跟二樓房客借熱水...。
最後跟他提解約,我說這個月的租金就給你,還我押金二個月和第四台費用,他不要,還要扣我押金及合約書要還他,我認為被坑了...。於是就上調解委員會,當天他沒來(他對調解委員說要告我侵佔),調解委員就開了一個調解不成立書給我,他沒來就無法還給他鑰匙,我就用存證信函寄鑰匙給他,要他和我聯絡,過幾天,他約我到派出所,本來警察是不管的,到後來連警察也聽不下去,出面幫我們,才拿回應有的錢(總算有公道的人在)。
說到這裡,就是要房客們小心合約上的每一條,有爭議的地方,一定要白紙黑字寫下來,因為那租屋合約大都對房東有利【被這合約呼嚨了(房東拿合約押我們),當下簽合約時有看到沒勾熱水器這一項,問那房東,他說那些設備參考用的,實際已拍照為準,他也只是拍房間的設備),就是太相信這個人,自已認為熱水器是基本的,也就沒多說什麼...,才會變成這麼複雜,連心情大受影響。
並不是每個房東都這麼惡劣,我也是有遇過好房東,只怪我運氣不好遇到這個爛房東,這次也學到一次教訓,就是不要太相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