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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 | |
註冊: | 2008-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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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9-03-28 21:32
自從上回被房客放鴿子以後,我決定以後不再收房客的訂金了!一棟幾百萬的房子收他2000塊訂金,然後房客還可以反悔來要回訂金,脾氣又那麼火爆,好像違約的人是我似的!他不遵守承諾違約害我耽誤別的房客看房的機會,他有沒有想過?如果每個人都可以不遵守承諾,隨時給自己機會反悔,假如今天我收了訂金,然後又承諾別的房客而違約,請問已付訂金的房客會怎麼處理我的違約事件呢!其實不管房客或房東,大家都要站在對方的立場上稍稍想想,不要只會要求別人,而自己卻可以任意違約啊!
以後,我不在收訂金了!
要嘛就直接簽約,若真的簽約後才反悔,那也只好認了!
以後,我不在收訂金了!
要嘛就直接簽約,若真的簽約後才反悔,那也只好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