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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9-03-18 17:09
我跟我男友3/11左右去看新莊豐年街一間房子
當時貸我們去的是男房東
房子看了後,我跟我男友還蠻滿意
於是就問男房東說:你們這可以養狗嗎?
我敢發誓我有講,因為這是我們找房子的第一條件就是可以養狗
當時男房東說,原則上是可以的!(已不吵到其他房客為主)
我們說我們家的狗不太叫~
所以男房東就說那可以!
當下,我們就簽約了!15日就搬進去了
結果就在昨天3/18,女房東(他老婆)打電話來給我男友
問說我們養狗怎麼沒告知?我男友說有阿~
女房東就一口咬定說:沒有!她說這樣可能沒辦法租你們
我男友就說:我們有跟妳先生說,我們不可能沒說~因為這是我們選屋的第一條件,
她就說:我先生說沒有!也是這兩天才知道(因為這兩天男房東有來我們房間裡)
然後還講說什麼試住3個月,如果有房客反應說你家狗吵的話就沒辦法租你們
事實上,男房東根本沒跟我們提過什麼試住3個月!
女房東就說:不可能沒講(指試住3個月)!
總之~就是我們也沒證據證明我們確實有說
她也沒證明證實她有說試住3個月
但事實是我們確實有說可以養狗這件事嗎?她先生確實沒講試住3個月!
感覺整個很不好!
我男友也直講說,不然來對質(找她先生),她說好!
從我們看房子到住進去,我們都沒跟他老婆接洽到
但他老婆卻自我意識很強的認為我們沒講什麼之類的!
我男友也說,如果希望我們搬走,沒關係阿!但你們毀約要給我們一個月的租金!
那女的就說:不然就試住3個月,如果有房客反應,就無法再繼續租給你們
電話掛掉後,我就說感覺差到一個不行!
我們目前是還沒付押金,目前只付了3月的半個月月租,
想問大家如果是你們,你們會怎麼做?
PS:我還特地拿合約出來看!確實上面有寫不得飼養寵物這項,但沒寫試住3個月這條!
當時貸我們去的是男房東
房子看了後,我跟我男友還蠻滿意
於是就問男房東說:你們這可以養狗嗎?
我敢發誓我有講,因為這是我們找房子的第一條件就是可以養狗
當時男房東說,原則上是可以的!(已不吵到其他房客為主)
我們說我們家的狗不太叫~
所以男房東就說那可以!
當下,我們就簽約了!15日就搬進去了
結果就在昨天3/18,女房東(他老婆)打電話來給我男友
問說我們養狗怎麼沒告知?我男友說有阿~
女房東就一口咬定說:沒有!她說這樣可能沒辦法租你們
我男友就說:我們有跟妳先生說,我們不可能沒說~因為這是我們選屋的第一條件,
她就說:我先生說沒有!也是這兩天才知道(因為這兩天男房東有來我們房間裡)
然後還講說什麼試住3個月,如果有房客反應說你家狗吵的話就沒辦法租你們
事實上,男房東根本沒跟我們提過什麼試住3個月!
女房東就說:不可能沒講(指試住3個月)!
總之~就是我們也沒證據證明我們確實有說
她也沒證明證實她有說試住3個月
但事實是我們確實有說可以養狗這件事嗎?她先生確實沒講試住3個月!
感覺整個很不好!
我男友也直講說,不然來對質(找她先生),她說好!
從我們看房子到住進去,我們都沒跟他老婆接洽到
但他老婆卻自我意識很強的認為我們沒講什麼之類的!
我男友也說,如果希望我們搬走,沒關係阿!但你們毀約要給我們一個月的租金!
那女的就說:不然就試住3個月,如果有房客反應,就無法再繼續租給你們
電話掛掉後,我就說感覺差到一個不行!
我們目前是還沒付押金,目前只付了3月的半個月月租,
想問大家如果是你們,你們會怎麼做?
PS:我還特地拿合約出來看!確實上面有寫不得飼養寵物這項,但沒寫試住3個月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