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強 | |
註冊: | 2007-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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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7-10-24 17:45
小李在路邊張貼的小廣告中發現有個小區兩居室招合租,於是打電話過去咨詢,對方稱自己並不是房東,但已交了定金,就等找到合適的合租者再與房主簽訂租房合同。小李覺得租金較為合適,看房後也比較滿意。但房東要求至少支付半年租金及一個月租金為押金,可「合租人」稱目前只能支付兩個月房租即9600元,其餘小李先墊付,半個月內補齊。小李覺得對方也是誠心租房,又有一個多月房租押著,應該沒有太大問題,於是代交房租。但是搬進新房沒幾天,下班回家發現合租者已經人去屋空,自己房間門鎖也被撬開,貴重物品不翼而飛。原來這套房子是對方短租下來的,上演了一場兩個人冒充房東、另兩個人冒充租房者的好戲,騙走了小李租金共計130000元。
提醒:面對這類情況,確認房主身份真實性是根本,要查其身份證及房產證原件,如果是親屬代屋主出租,還需出具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屋主委託書,確認沒有疑點後再與房主簽署正式的房屋租賃合同;如果是與陌生人合租,也需確認對方的身份。並且租金最好也不要付較長期限的,一般為季付。房租如果明顯低於市場上同品質房屋的平均水平,就更應保持警惕,而不要只貪圖眼前利益。
提醒:面對這類情況,確認房主身份真實性是根本,要查其身份證及房產證原件,如果是親屬代屋主出租,還需出具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屋主委託書,確認沒有疑點後再與房主簽署正式的房屋租賃合同;如果是與陌生人合租,也需確認對方的身份。並且租金最好也不要付較長期限的,一般為季付。房租如果明顯低於市場上同品質房屋的平均水平,就更應保持警惕,而不要只貪圖眼前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