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飛凡 | |
註冊: | 2023-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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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23-04-18 13:24
想請問一些問題,本人在前些日子去看了一間套房(我稱該房為A房)當下覺得滿意,回家考慮後就和房東(代理人)約定簽約日期,並在簽約當天下午就付了2押1租,房東(代理人)將鑰匙交付與我,我就留在房內一小時想說打電話聯絡工作的事情,才驚覺手機沒有任何訊號!?當下離開套房就去電給代理人說明情況並詢問有沒有別的房型可更換,代理人說有一間租金更高(高了4000)的房子,但要等該房客還有三天退租(以下稱B房),三天後再叫我去重新打契約,且詢問我可否讓他方便做事對房東好交待,契約的起租日一樣訂在A房的時間,我也爽快答應了,但三天後代理人回覆我,該房子B房因前房客住5年有損壞情況必須花一個月時間處理,詢問我的決定如何都會尊重我的決定,我答一個月真的太久了,不然我不要租好了,代理人說可以但房東要扣除我5000元違約的費用,他說提前解約本就要付一個月違約金,現在只扣我5000元,請問這是合理的嗎?我在該房也只待一小時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