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房客 | |
註冊: | 2018-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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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9-12-25 03:19
先說明背景: 我在看屋時房東(後面以“他”取代)說,房間是乾淨不會再整理、熱水器一個人洗覺得沒問題。
接下來說明主要發生問題,在我住的搬進第二個禮拜跟他在line提到熱水器很爛水小熱水少,沖一次身體後,刷完身體後要沖第二次說水就變小又變涼,再轉左變就會變超燙然後用滴。而他回我“當初是他姐規劃這租屋設計跟傢俱,他不可能會買這熱水器,接著說轉到最左邊本來就是這樣,然後叫我下次洗澡前預熱久點!”(因儲水型我洗完澡就會把電源關掉)。
我太傻眼但我還是忍著,等兩個禮拜後他跟我說租金時我就再提,他說“前房客沒反應過,『頂多』請人檢查報修,然後他要先過來看” ,過幾天他來看我就轉給他看,他自己也說加熱時間奇怪、熱水流量太小,當下我也直接說我都是洗冷水(而他卻『噗嗤』一下),隔天他賴我說會請人檢查最晚隔週二(約五天) ,當時我又再補跟他說我已經洗到感冒,加上寒流洗冷水很爽,他才說"我可以先上樓到他的住處先洗。
接著到隔週禮拜三他才回覆我因為前一陣子天氣冷+儲水箱太小,說"『應該』會換恆溫式,需要時間安裝"。
就這樣時間又過一週我實在受不了有再問他進度,他卻說"他在打球隊的大專杯,等後天禮拜一回來他會直接去店家請他們安排時間"。我實在傻報眼火直接爆炸,因為從我反應第一天算起已經一個月多,我直接問他要裝死到何時+要求禮拜二處理好,他選擇不讀不回,直到後天禮拜一他才說他已經下訂,最快禮拜二最晚禮拜四安裝。
因為太氣所以來分享,順便詢問大家難道我就要這樣算了?
以下列出我的氣點1.講一堆無關緊的事情(他姐、前房客)好像都不是他的問題,然後一直拖延處理。2.回覆跟反應都很北爛,什麼“頂多”,“應該”,還"噗嗤笑:諸如此類。3.從第一次反應到第二次當中這兩周他從來沒詢問過狀況,還要我說到感冒跟寒流這程度他才叫我樓上洗,擺明他完全不在意也不希望我上去使用(我個人有潔癖所以我也不想)。4.跟我說去處理要時間安排結果跑去打球隊不處理,最後卻可以比完賽回來第一天處理完,完全是把我當白癡耍!
另外再補充一個事件,在我進去住的第一個禮拜我把床下翻開打掃發現一堆貓"大便"跟飼料,我後來有跟他反應,他只說上個房客沒看到養寵物也很安靜,我想說算了不跟他計較,但現在熱水器事件我很後悔當時沒拍照存證!
我從來沒有想從他身上拿一毛錢,我只是認為他身為40歲的男子,處理方式跟態度大有問題,當中他沒道歉我也感受到任何歉意,我認為他有必要得到一些壓力不然他一輩子都不會成長。Q1:當中我回去看當時合約也全都是寫房客違約的事項,為何市售的合約書都偏袒甲方? Q2.後來我也有查到民法有寫,如果房東未約定內維修遲遲不處理,房客可作解約,那這吃虧還是我啊,找房子搬家都是時間跟勞力啊,他也不需要賠償阿。 Q3:另外我有再查到讓房東麻煩幾個事項,跟房東說要報稅,那這樣不是會反映到我的租金上嗎? 報稅對房東有什麼麻煩? Q4:檢舉他逃稅,我都不曉得他繳稅的狀況我是要如怎知道他有無逃稅? Q5:檢舉他頂加,他住在頂樓沒錯,但我不確定是否為頂加 Q7: 我浴室不定時會飄出臭水溝味,應該是地下水管問題,但我怕哪天我會受不了或者以後又有什麼事情發生,我想跟他要求以後我隨時可搬離不需履行契約一年做賠償(目前只住兩個月),可否? Q8:想聽聽大家的看法跟其他建議,
接下來說明主要發生問題,在我住的搬進第二個禮拜跟他在line提到熱水器很爛水小熱水少,沖一次身體後,刷完身體後要沖第二次說水就變小又變涼,再轉左變就會變超燙然後用滴。而他回我“當初是他姐規劃這租屋設計跟傢俱,他不可能會買這熱水器,接著說轉到最左邊本來就是這樣,然後叫我下次洗澡前預熱久點!”(因儲水型我洗完澡就會把電源關掉)。
我太傻眼但我還是忍著,等兩個禮拜後他跟我說租金時我就再提,他說“前房客沒反應過,『頂多』請人檢查報修,然後他要先過來看” ,過幾天他來看我就轉給他看,他自己也說加熱時間奇怪、熱水流量太小,當下我也直接說我都是洗冷水(而他卻『噗嗤』一下),隔天他賴我說會請人檢查最晚隔週二(約五天) ,當時我又再補跟他說我已經洗到感冒,加上寒流洗冷水很爽,他才說"我可以先上樓到他的住處先洗。
接著到隔週禮拜三他才回覆我因為前一陣子天氣冷+儲水箱太小,說"『應該』會換恆溫式,需要時間安裝"。
就這樣時間又過一週我實在受不了有再問他進度,他卻說"他在打球隊的大專杯,等後天禮拜一回來他會直接去店家請他們安排時間"。我實在傻報眼火直接爆炸,因為從我反應第一天算起已經一個月多,我直接問他要裝死到何時+要求禮拜二處理好,他選擇不讀不回,直到後天禮拜一他才說他已經下訂,最快禮拜二最晚禮拜四安裝。
因為太氣所以來分享,順便詢問大家難道我就要這樣算了?
以下列出我的氣點1.講一堆無關緊的事情(他姐、前房客)好像都不是他的問題,然後一直拖延處理。2.回覆跟反應都很北爛,什麼“頂多”,“應該”,還"噗嗤笑:諸如此類。3.從第一次反應到第二次當中這兩周他從來沒詢問過狀況,還要我說到感冒跟寒流這程度他才叫我樓上洗,擺明他完全不在意也不希望我上去使用(我個人有潔癖所以我也不想)。4.跟我說去處理要時間安排結果跑去打球隊不處理,最後卻可以比完賽回來第一天處理完,完全是把我當白癡耍!
另外再補充一個事件,在我進去住的第一個禮拜我把床下翻開打掃發現一堆貓"大便"跟飼料,我後來有跟他反應,他只說上個房客沒看到養寵物也很安靜,我想說算了不跟他計較,但現在熱水器事件我很後悔當時沒拍照存證!
我從來沒有想從他身上拿一毛錢,我只是認為他身為40歲的男子,處理方式跟態度大有問題,當中他沒道歉我也感受到任何歉意,我認為他有必要得到一些壓力不然他一輩子都不會成長。Q1:當中我回去看當時合約也全都是寫房客違約的事項,為何市售的合約書都偏袒甲方? Q2.後來我也有查到民法有寫,如果房東未約定內維修遲遲不處理,房客可作解約,那這吃虧還是我啊,找房子搬家都是時間跟勞力啊,他也不需要賠償阿。 Q3:另外我有再查到讓房東麻煩幾個事項,跟房東說要報稅,那這樣不是會反映到我的租金上嗎? 報稅對房東有什麼麻煩? Q4:檢舉他逃稅,我都不曉得他繳稅的狀況我是要如怎知道他有無逃稅? Q5:檢舉他頂加,他住在頂樓沒錯,但我不確定是否為頂加 Q7: 我浴室不定時會飄出臭水溝味,應該是地下水管問題,但我怕哪天我會受不了或者以後又有什麼事情發生,我想跟他要求以後我隨時可搬離不需履行契約一年做賠償(目前只住兩個月),可否? Q8:想聽聽大家的看法跟其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