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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9-07-08 16:51
親愛的會員:
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進一步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內政部於2019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於2019年6月1日起實施,未來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簽訂的租約內容,應符合新制的包租及轉租契約規定,以建構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環境。
591客服提醒,在6月1日之前已簽訂的契約,可先走完原本的租期,再適用新契約,如果想更進一步瞭解租賃條例相關子法及租約內容,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
(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為促進租賃契約的公平合理,進一步保障租賃住宅包租業服務對象的權益,內政部於2019年2月23日公告「住宅包租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於2019年6月1日起實施,未來包租業與房東及房客簽訂的租約內容,應符合新制的包租及轉租契約規定,以建構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環境。
新契約重點內容:
1. 押金不能超過兩個月
2. 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
3. 電費不可超過台電標準
4. 不可限制房客報稅
591客服提醒,在6月1日之前已簽訂的契約,可先走完原本的租期,再適用新契約,如果想更進一步瞭解租賃條例相關子法及租約內容,可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租賃條例專區」查詢。
(網址: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89)
此文章最后編輯於:2019-07-08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