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步果步 | |
註冊: | 2009-08-17 |
文章: | 1 |
回覆: | 3 |
- 1樓 發表於2019-05-28 15:32
押金8500 兩個月17000 ,電費6元一度,簽約2018-09/01~2019-08/31
第一個月的房租有跟著押金繳=8500*3,目前總共繳了9次8500
如突然失業,告知房東是否可以以押金抵租金,電費照付
房東說我違約,但我還不確定是否會馬上離開,只是先文字詢問方案
房東要求6/6搬出但變成我自己違約需要給他一個月房租做補償
如果延遲到6/29,可能會變成8500+6000另外電費會從剩下2500慢慢扣
因為房東刊登出租房子需要緩衝期???房東甚至怕我把它房子破壞
叫我不要害人,說隔壁的房子從1月租到現在還租不出去
我沒有!!我會把該做的做完,畢竟家裡有再出租也不希望遇到這種房客
我失業是我自己的問題,不關房東的事情,但房東做事好像很硬?無法協商
自己又是個月光族,生活開銷都是在食物上,沒啥存錢
那我請問現在我這樣是否會被房東怎麼樣???????感謝大家看完....
此文章最后編輯於:2019-05-28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