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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 2018-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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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8-11-09 05:50
您好,我男友的媽媽於11/7晚上去看屋,房東因年紀較大表示等她女兒下班再簽約,大約是11/7晚上11點左右和房東簽約的,簽約日期是從11/8開始,我下班後再跟男友過去看房子時發現其中一間房間的冷氣未設有冷氣插座,隔天告訴房東時,房東說我們需用延長線使用冷氣,我們表示有安全問題的考量,冷氣漏水也會有危險發生的可能,房東表示如果出事情是由我們負責,我們要求安裝插座,房東卻說不行不然就不租我們,結果說退租時,他們要求扣除我們一個月的押金加一個月的租金,但我們完全沒有使用過房子也沒有搬東西進去,當時男友媽媽繳了2個月押金加1個月租金,想請問房東的要求是否合理?有什麼解決方法嗎?
此文章最后編輯於:2018-11-09 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