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文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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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8-08-11 16:25
我將店頂讓給對方約定每月20日付分期頂讓金加房租,到目前已半年,這半年來只有第一,二期有準時給,之後就藉故拖延但房租都有拿到,7月份開始就完全不給了連房租也沒付,我去店裡跟對方說依合約內容對方已違約按照合約所寫需立即歸還店給我,起了爭執但沒動手動腳只有吵架而後對方去告我強制罪,我不知該怎麼辦也去申請調解委員會也調解不成,對方就擺明沒錢,不願離開但依舊開店營業,因為租賃約沒換還在我身上所以房東要找我收房租,我該怎麼辦我沒辦法幫他付房租啊而且當初頂讓沒付任何預付款就每個月20號收錢而已沒有什麼押金可扣,現在對方就耍無賴說要叫他離開就走法律途徑不然就給他錢,但走法院要拖很久我無力付擔這段時間的房租,叫我給他錢更不可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