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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8-06-24 02:53
住宅單層隔6間 申報列管視為公眾建物 須用不燃材料隔間
鑒於雙北市租屋火災事件頻傳,內政部四月底修法通過,一般住宅單層隔間超過六間或設置超過十張床位,將變更原本建物使用類組,直接認定為「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變更後防火等各項性能必須提升到公眾建物標準,包括隔間建材應使用不燃材料、面積三百平方公尺(約九十.七五坪)以上每兩年定期申報、未達三百平方公尺則四年申報一次;若未遵照相關法規,可依「建築法」開罰六萬至三十萬元,嚴重時可以直接拆除。
定期申報就有稅金的問題,,,不申報有罰金的問題
且絕大部份房東肯定沒按照規定隔間,,,現在有法可罰分租套房從金雞母直接變毒藥崩盤,,,看你房東或鄰居不爽的,,,直接照三餐檢舉吧~罰到不要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