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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i | |
註冊: | 2016-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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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8-03-30 23:18
大家好,我在日本跟台灣房東租屋,租屋前已經跟房東談好房租65000日幣,而管理費由房東繳,談好後也簽了合約,合約上寫了這一條「乙方遷入前應繳之水費、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屬甲方負責之費用、乙方遷入時起則由乙方負擔期間之水費、電費、瓦斯費等費用、至返還租賃物之當日止」乙方是我,甲方是房東。因為條約下面只寫水電瓦斯費等,管理費部分拿掉了,而且口頭講好,上面也沒明記管理費,所以我也不疑有他就簽了約,雖然是被騙了,但是在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還有房子在日本是要依照日本法律還是台灣法律呢?
還有房子在日本是要依照日本法律還是台灣法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