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ro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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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7-09-28 21:13
文長
其他違約狀況還有室內吸菸..導致我一開浴室門都是菸味..
我認為代理人沒有盡到責任,苦無房東的聯繫方式,又不想親自請住戶收鞋子(萬一對方不好搞,怕之後會麻煩),請問有相關法令明確規定代理人要盡到維護環境的責任之類嗎?或者必須提供房東聯繫方式?
就是讓我有辦法請他務必做出實質有效的行動, 而不是這樣敷衍了事
我當初是經由房仲找到住處,跟房東代理人簽約,整個過程沒有房東參與,除了繳交租金電費是直接匯入房東戶頭之外,其餘事項皆是與代理人聯繫。
1.合約上規定「公共區域禁止擺放私人物品,包括鞋子」。但簽約當天看到每個住戶門口都四散著鞋子,少則一兩雙、多達十雙..當下我就詢問房仲及代理人,對方說「雖然規定不可以,但大家都講不聽,最後改成不妨礙他人即可」,所以我入住時,就將我的鞋櫃擺放在房門口(剛好在邊間,放靠牆位置不影響動線),大概過了一個月,代理人突然在房門貼紙條「禁止在公共空間擺放私人物品」,當下很納悶但馬上就將鞋櫃收到房間內了!只是其他住戶卻都沒被警告,而且房門口的鞋子依然散落在地(都沒用鞋櫃收納),跟代理人溝通希望各住戶比照辦理,代理人又改口說「只放一兩雙沒關係」,但..光是我房門對面的住戶門口就擺了十雙...代理人雖然都回應我"已經有告知且會再督促",但狀況始終沒改善。
每天出門回家就是一堆鞋子迎接我...還會被絆到, 但總不能代理人一句"有說了但管不動"就敷衍過吧而且說詞反反覆覆的...我現在就完全照合約未擺放任何東西在公共區域
2.以合約來說,其他人明顯違約了,如果都不管,那何必簽約呢
我收起來是為了我的押金,怕到時對方以「違約」把我退租,但其他住戶卻都沒事..不知道是沒管還是管不聽?請問各位有比較好的處理方式嗎,這狀況如果都遲遲不改善,我傾向於退租但押金必須全額歸還給我。其他違約狀況還有室內吸菸..導致我一開浴室門都是菸味..
我認為代理人沒有盡到責任,苦無房東的聯繫方式,又不想親自請住戶收鞋子(萬一對方不好搞,怕之後會麻煩),請問有相關法令明確規定代理人要盡到維護環境的責任之類嗎?或者必須提供房東聯繫方式?
就是讓我有辦法請他務必做出實質有效的行動, 而不是這樣敷衍了事
此文章最后編輯於:2017-09-28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