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心平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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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7-08-15 13:13
去年十月在中部已簽約買了一戶預售透天房子,預計今年十月底就會交屋,因為工作關係明年要調到北部服務,因此最近有請建商協助轉售,雙方並議定好以成交總價1%金額,作為補償建商銷售獎金及人事成本;近日建商通知說目前已有客戶願意購買,詢問我們是否要轉售,並告知我們除了成交總價1%金額外,轉售總價與原始買價的差額約50萬的部分,需再補貼建商支付5%營業稅 +17%營所稅=合計22%的稅費,而且說已經沒有再算他們股東的6%~45%綜合所得稅,表示已經算給我們最便宜了。因為當初再協議轉售條件時,建商完全並未提到這個部分的費用,想請問各位有經驗或專業的大大,建商這樣的收費合理嗎?當初是因為覺得建商老闆人很好才決定買,這段時間互動也算不錯,這種狀況建議該要怎樣處理較好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