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蒙 | |
註冊: | 201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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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蒙 | |
註冊: | 201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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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實房東 | |
註冊: | 2009-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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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就會發生你所擔心的事要補稅~~
或許有些國稅局官員猜你之前可以在出租,沒有想往過去查
但你難保會遇到很積極的國稅局官員對你之前房子的使用
感興趣(指報稅狀況)這很難說~~~
你會遇到怎樣子的國稅局官員這很難說........
並沒有規定你說你之前房子是自住就不能追究其真實性.......
或許有一種情況會發生
國稅局官員會瞭解你從購入房子有幾年是自住有幾年是在出租
從你有出租期間要你補稅外還要罰你逃漏稅的部分罰鍰........
這些都是有可能發生的事,但也有可能不管你過去,想說你有來繳報
稅就都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