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慌租客 | |
註冊: | 201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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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慌租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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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阿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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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阿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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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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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照這麼說,去7-11買東西,都要白紙黑字,才能完成買賣契約,是嗎?
去旅館沒有簽立租賃契約的文字雙方簽名,請問租賃契約沒有成立嗎?
去旅館沒有民事的契約基礎,那每個進去的都是無故侵入住宅,因為無法律上原因
請問你去旅館住宿,都讓你雙方簽字大辣辣簽了契約簿,你才能有法律上原因(契約關係)住進去嗎?
契約那篇麻煩你看一下,契約哪時候必須以文字簽立為要件才能契約成立的。這是法律觀念的基礎
不動產經紀,不是都要經過國考嗎? 國考考題,沒讀過契約成立的要件嗎?
說實在的,你要大辣辣的在網路上亂教,實在還是多少會造成其他房東的困擾
所以雖然越來越懶,還是發一下文說一下,其他房東參考一下
這個CASE,如果好好談還有得商量
如果硬是魯小小,就請你去法院提,這絕對還是強制調解的案子,你不如直接去法院聲請調解
你先繳的費用會比較低,應該是500吧
如果直接提出訴訟,還是必須送往調解,因為屬於強制調解程序,只是你先繳的費用會多很多
而且,違約金一定是有,我就是照法條來
調解態度仍然差得要命,直接調解不成立
你當初調解費還要補上送訟費用的差額,進入第一審
你如果不信契約成立,那請法院用判決來跟你說沒關係
就這樣,我的處理方式就這樣,沒什麼好廢話的
反正,這契約就是依法成立,我會依法在訴訟狀寫清楚訴之聲明依據的法條
當然,能好好談就好好談。實在無奈就是有人會喜歡用吼的來壓氣勢
我實在是不吃這一套
所以實在不得已時,就是如上方法所施行
我一個人要面對的人蠻多的,實在越來越懶得廢話
要吼,就押金全在這,請你去法院提出,最後看法院怎判,完全尊重法院的判決來施行
但是我絕對不會不承認已收這筆款項,雖然如你的CASE的話契約全在我這的話
heb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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