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實房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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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實房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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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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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實房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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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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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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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實房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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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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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要歸還差額多少,全部按法官判決,看法官怎解讀
你說的不算哪根蔥,網路文章而已
我不服,我再上訴,我寧可花錢在上訴的訴訟費用,可到2審
過了幾天某半夜突然說要搬了,請房東現在立刻來點交退押金的,
如同這個版主所做的,已經說哪一天要搬,時間到了也不通知延期也不接不回,
某天半夜房東你就是給我過來,我現在爽了要退房了,租金你就ˇ給我按天算吧
這時,租金你算天是你的事,你完全不扣違約也是你的事
退房時間,都必須提早告知,非常明確,甚至連幾號的幾點都要非常明確,因為已經有人在等
你不知道這個日期和時間對房東而言有多重要嗎
實習月到的時候或大月,每間即將的空房,後面都是已經付定或簽約在排在等
即使絕對不提早開們給看房,只看環境便提早下定的狀況多的是
不是乏人問津,退租日期到了,你要多住幾天突然退租也都不事先通知,
已收的定金或簽約,開始日期就是這為大爺告知要搬的日期,人家也都大老遠搬來了
你的任何延伸損失不予追究也都是你的事
或是直接按照一個月前主動通知幾號要搬的錄音及文字檔,時間到了也連絡不到人也不接不回
則直接過期時換鎖,所有物件如契約廢棄物處理
人進來直接通知警方到場,已無法律上原因侵入住宅
因為,是你主動告知幾號搬,都已將時間到了,情況如何也不通知也連絡不到人,有你的解除契約時間點的證據
退錢的事情,後面歡迎去法院再說,我已安排我的下個房客入住飯店的事要先處理解決
這樣說,明白了嗎?
法律知道是一回事,實務運作上全憑現場狀況,判斷人、事
出租是戰場,也做多年了,房數逐年增多,經歷各形各色的人都有,
能活得下去,不可能手段都是硬或都是軟,擅長的是當場立即果斷決策
法律是基本功,我不是只做躺著收錢的房東
這種完全我是老大你房東算老幾的,沒有任何尊重可言的,這種做法只是激發當房東的鬥志
知道法律和政府現在怎玩法的上限,就好辦事
其餘法律或政府公告的契約內容你怎解讀是你的事
歡迎你去法院主張你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