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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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7-03-30 14:06
請問.....房屋租賃問題【我是房客】剛簽約...2/20入住,應於3/20繳房租,但因有困難所以與房東以LINE告知,會於3/27繳納(房東未回覆),並於3/25(六)晚間將近12點時【會同一位自稱共同區權人,租屋時房東說權狀不在身上,所以我無法得知是否為2位以上區權人】到我承租的房子(集合式住宅,有樓層管制)開啟外門後大力敲門,中間過程一直都是共同區權人在發言,並說到要我們3/26(日)繳應繳房租並要求我們搬走......我想請問幾個問題:1、房東可以到達我租住的樓層,是否不合理?(是否有法規規定房東不可持有我樓層的感應卡或者是若房東持有感應卡需告知房客)
2、3/25當天對方(共同區權人)已開口要求我們搬走,近二日我與房東詢問我們的租約到期後是否可寬限幾天我們搬離,但房東卻說他沒有要我搬走,是我們執意要搬(提供LINE截圖參考),這部份我們可以要求房東照合約請他們退我2個月押金嗎?
2、3/25當天對方(共同區權人)已開口要求我們搬走,近二日我與房東詢問我們的租約到期後是否可寬限幾天我們搬離,但房東卻說他沒有要我搬走,是我們執意要搬(提供LINE截圖參考),這部份我們可以要求房東照合約請他們退我2個月押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