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吃嗎 | |
註冊: | 2012-03-01 |
文章: | 1 |
回覆: | 1 |
- 1樓 發表於2017-01-08 16:33
房客當初來看的時候先付了訂金,當時詢問他的說法是只有他本人與照顧他的外勞兩人會住。當初收訂金的時候沒有寫任何收據或約定,單純口頭約定好價格跟簽約日而已。
但前幾天讓房客先開始搬家具進入時發現出入份子眾多且複雜,還說以後屋子要拿來辦外勞的講習,所以簽約時我們在合約書上註明要求不能帶其他人回來使用房屋。然後房客就火大了不願簽約馬上搬走,並要求我們退還訂金*2當賠償。當初他訂金給很大筆,或許就是故意想要詐取這個。
我的問題是這在法律認定上屬於房東單方面違約還是雙方對契約細節的爭議?因為如果算房東的錯那我知道得要賠償雙倍,但如果是雙方對細節無共識應該僅需退回訂金,個人認為應該比較接近後者。想問問專業的意見,謝謝
但前幾天讓房客先開始搬家具進入時發現出入份子眾多且複雜,還說以後屋子要拿來辦外勞的講習,所以簽約時我們在合約書上註明要求不能帶其他人回來使用房屋。然後房客就火大了不願簽約馬上搬走,並要求我們退還訂金*2當賠償。當初他訂金給很大筆,或許就是故意想要詐取這個。
我的問題是這在法律認定上屬於房東單方面違約還是雙方對契約細節的爭議?因為如果算房東的錯那我知道得要賠償雙倍,但如果是雙方對細節無共識應該僅需退回訂金,個人認為應該比較接近後者。想問問專業的意見,謝謝
此文章最后編輯於:2017-01-08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