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縠蝸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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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4-10-09 19:28
1年前我在591找到一間位於中和的整層住家,在承租約7個後,房東卻告知要將14000的租金漲至17000,在無法接受的情況下,我們決定不再續租,只是在租期未到期的期間內,房東若是來收房租時不時就會提到漲房柤的事,讓我們備感壓力且對他的行為極為反感,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積極的找房子,於今年租約到期前我們順利搬走了,交屋時房東押了我們14000的押金作為扣除水電費及維修費,卻在我收到退回押金的餘額通知中,餘額竟只剩3605元,追問之下,多扣了清潔費及馬桶蓋的維修費,(清潔費在簽約時附約中雙方有達成協議),但交屋前我還特別將房子打掃乾淨,而交屋當天房東也未對房子有任何不滿意的地方,只是對馬桶蓋上的刮痕頗有微詞,老公也做了解釋,說明馬桶蓋上的刮痕非我們所為,而是在承租期間就已有了以為這樣就沒事了,誰知房東竟在未告知我們的情況下就多扣了清潔費及馬桶蓋的維修費,打電話跟他理論非但不相信我們的話且惱羞成怒,遇到這樣惡劣的房東我們深感權益受損且沒有得到該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