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我好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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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4-03-12 03:27
事情是這樣的;
上個月中時,看到在租屋網(某仲介公司)有一房子適合登記當住辦
後來有房仲帶領下去看了房子格局還滿滿意的,房仲後來表示有另一客戶已要下定
租金比原先的多1000元,當下想說就算了 請他若有消息再通知我,隔天他就打來說房子可以租我們原本要租的臨時說不租了
當下和我說:那找時間簽約吧,我和房仲說 但我現在還在住其他地方要本月15號才能入住 仲介表示: 房東有財務上的規矩 希望我們本月1號就要簽約
且因我要求要加裝洗衣機及冰箱,房東表示若簽兩年合約就幫我加裝,另外我需要登記營業所以要去公證,遂所以約了2/26號的下午在某事務所進行公證 , 當天我依規定時間到現場(小弟以前沒租過房子),房仲拿公證合約書要我看過
問題來了 1.合約載名 若房子有因非房客使用因素而損壞 房東需要負責任維修 2.房東有權在第二年換約
時依當時房價調高租金最多10%房客不得異議 3.點交物件包含 冰箱 一台鑰,使兩把........"冷氣"五台 等等
當下我對證人及房仲表示疑問 上述第一點很淺白 只要不是我損壞的物品 由房東負責維修 第二點 雖然房客不得異議 但房東依當時的房價的定義為何(請問若周遭房價沒漲是否就不可以調租金 因為他非"無條件")房仲和公證人表示這是複數年的制式表格照理說應該不會亂漲叫我放心(什麼叫應該) 第三點我和房仲說點交應該是我要親自去看過才算數吧,房仲表示因為下午房東無法到場所以我上午先去看過且拍照了(請問你代表誰)不然我們簽完約再去看一次我順便抄水電錶,說真的 因為我沒租過房子 且 公證地離租屋處挺遠的想說不要再麻煩房東跑過去一趟 房仲也說等下再去看一次 沒想這麼多便簽約了.也繳交一個月(3月)租金兩個月押金 半個月仲介費及1500公證費(房東表示一人一半)共10萬多元 後來問題開始發生了
2/26下午 租屋處發現 1.多處插孔無法使用 2.熱水器及鐵門有損壞3.客廳冷氣無法開啟 當下回報房東 房東表示會找人來修理 在當天傍晚就有人來換門把解決第二項 因為還不到入住日期所以很客氣地和房東表示沒關係你負責修繕我也沒今天要入住
3/28號晚上 準備和我一起租房子的朋友送電視過去 當天下大雨 他打給我說"ㄟ 客廳窗戶在流水下來 (有拍照 挺嚴重的 ) 曬衣間的地板在滲水出來 而且流到裡面那間了"當下我和她說 我明天再和房東反映, 房東表示 等水電來再把沒解決的看怎麼解決
2/29號 下大雨我請房東親自來一趟 我合租人說 你漏水這樣 如果4/1號沒處理好我沒辦法把辦公桌,電腦等送進來做事 他說會找人處理
因為他是陽台外推成客廳,裏面電線很多都亂拉 我們就先找做水電的朋友去看看 他說1.你這電線都亂接 有些插座會有負荷過大的問題(例如插座拉另一個插座再拉到外面插洗衣機 有很多地方是被剪掉或新拉的線) 以後住要小心點 2.陽台的地板應該是下面水管破裂才會滲水出來
3/1號 合約開始日 因上述問題遲遲沒獲得改善拖到今天3/12號我還沒辦法入住 和房東及房仲反映 要嗎說我已找人去看了 不然就敷衍我說解決了
1.客廳的窗戶漏水 他說師傅回去切鐵片來安裝擋水還沒好(2月底和你說到現在師傅3/10號才來看)
2.洗衣間地板滲水,師傅就拿使哩控在洗衣間和內側房間中間補強(但下雨水還是從地板冒出 積水約1~2公分)表示你這和大樓建築有關要我去找管理中心解決 而且這地板要敲掉重拉水管大概要一星期(這是哪門子的解決方法 那錢誰要出 人要誰去找)
最後是引爆我的最後一根稻草
就在今天 水電師傅和房東一起來看水電 及冷氣
1.電的部分 說沒辦法幫我重拉 原本電線就牽很亂了且這是老房子沒辦法重拉
2.房東有意將一台吹大約2坪大空間的冷氣和客廳全壞的互換 ,之前另個水電來看就和房東說過兩個噸數差太多了 ,又耗電又不會冷房 客廳這台相當老舊 要完全修復還不如換台新的 我之前有和房東說: 不然你看另外房間三台哪台噸數夠可以換你就把小台換進去 把大台換到客廳
今天冷氣師傅又表示 房間裡沒有一台的噸數是可以用的 但房東堅持把吹兩坪的改掛到客廳吹12坪左右 我和他反映這樣吹不冷而且又耗電 房東盡然很不高興的回我:要嗎給我換出來 要嗎你們自己出錢買一台 我和他說 當初合約說好是五台 你現在一台壞了 我讓你拿應該不會用的那台來替補 但沒有一台噸數是夠的 這就不是我的問題了 你是不是應該要把客廳這台修好或換一台可以使用的
經典的來了
房東表示:五台阿 是五台沒錯啊 包含這台壞掉的共五台
說到這裡我已經不想和他廢話或展現我的寬宏大量了
我想請問版上各位房東租屋先進
1.我可否基於安全考量要房東重新找人看電線怎麼拉
2.合約載明有五台冷氣 試問 房東把壞掉的那台包含進去是否違約
3.陽台滲水房東是否有義務維修到好(而不是牽拖是管委會責任}
4. 3/1號開始合約到現在因為未修繕完成我們無法入住(尤其漏水問題)
一.是否可要求退還我月初到現在之租金
二.若房東執意不處理 我是否可以因房東不履行義務違約而要求退租
並且要求仲介退還仲介費(點交時我方不在現場 你還保證房子沒問題 說難聽一點 跟本騙我簽合約 若因為上述原因退租 仲介是否有責任歸屬)
我無非是想找一間正常的房子
我沒要您把房子裝潢的多漂亮 我只要求安全及生活機能不受影響
這點要求錯了嗎
錢我也沒少給 或晚給
能配合的地方我都盡量配合你
但我越來越有人善被人騎的感覺
請版上大大教我該如何處理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