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鴉 | |
註冊: | 2010-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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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4-01-22 08:32
之前租套房住的很痛苦,同層的住著一家三口(媽、女兒、兒子)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向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傳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好煩惱~
我認為我並不應該被扣押金,我不但有錄音錄影證明我的房間被吵架聲干擾,還有醫生證明睡眠障礙,但房東不理會我這些證據,後來他說3500元押金扣1500元就好,如今在解約程序辦完之後,錢也退還給我,過了十幾天又要來追討他忘記扣的1500元
而且房租3500,說房間是月租4000元,因為簽約一年才優惠,憑什麼解約後,還要多被加500元(我住兩個月要繳8000元),合約上也沒註明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向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傳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好煩惱~
我認為我並不應該被扣押金,我不但有錄音錄影證明我的房間被吵架聲干擾,還有醫生證明睡眠障礙,但房東不理會我這些證據,後來他說3500元押金扣1500元就好,如今在解約程序辦完之後,錢也退還給我,過了十幾天又要來追討他忘記扣的1500元
而且房租3500,說房間是月租4000元,因為簽約一年才優惠,憑什麼解約後,還要多被加500元(我住兩個月要繳8000元),合約上也沒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