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 | |
註冊: | 2013-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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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3-01-02 17:19
我跟甲方於101年7月9日簽訂租約一年(並付押金兩個月)
當時是夏天,因季節變化,至11&12月時,天氣寒冷,加上有陣子常下雨,導致房間受潮嚴重,衣物發霉,空氣品質也很差
101年12月6日致電房東告知房屋情況,房東僅解釋為室內外溫差影響所導致,並未提供修繕或其他解決辦法。
101年12月17日再次致電房東告知房屋受潮嚴重,詢問是否可縮短租期
房東當下同意。並約於102年1月15日停租。
101年12月28日前夕,致電房東是否可提早於12月底前終止合約
房東同意。並約於12月28日前往租處點交並終止合約。
101年12月28日當天房東僅付我押金一個月與原已付的101年12月15日至103年01月15日租金的一半給我(因實際租至101年12月28日)
PS:已於甲方租約書上簽名終止合約.......
押金僅歸還乙方一個月似乎不合理(原押兩個月)
像這樣後續該如何處理才有機會討回那原先該給我的另外一個月押金?
因甲方依舊認為是違約,故僅依照租約書上的違約條例予乙方一個月押金
事實是因乙方認為甲方提供之租處有待修繕而未處理,故縮短租期才終止合約。
沒寫過存證信函,也沒遇過該怎麼處理好呢????
當時是夏天,因季節變化,至11&12月時,天氣寒冷,加上有陣子常下雨,導致房間受潮嚴重,衣物發霉,空氣品質也很差
101年12月6日致電房東告知房屋情況,房東僅解釋為室內外溫差影響所導致,並未提供修繕或其他解決辦法。
101年12月17日再次致電房東告知房屋受潮嚴重,詢問是否可縮短租期
房東當下同意。並約於102年1月15日停租。
101年12月28日前夕,致電房東是否可提早於12月底前終止合約
房東同意。並約於12月28日前往租處點交並終止合約。
101年12月28日當天房東僅付我押金一個月與原已付的101年12月15日至103年01月15日租金的一半給我(因實際租至101年12月28日)
PS:已於甲方租約書上簽名終止合約.......
押金僅歸還乙方一個月似乎不合理(原押兩個月)
像這樣後續該如何處理才有機會討回那原先該給我的另外一個月押金?
因甲方依舊認為是違約,故僅依照租約書上的違約條例予乙方一個月押金
事實是因乙方認為甲方提供之租處有待修繕而未處理,故縮短租期才終止合約。
沒寫過存證信函,也沒遇過該怎麼處理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