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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聊房東 | |
| 註冊: | 2008-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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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2-03-05 12:05
租賃期間,房客若有積欠租金,是無權向房東主張以押金來抵償的;但若房東願意接受房客此種提議時,此為房東之權利,為法之所許。
押金來抵銷租金,是出租人的權利,不是承租人的權利,所以在法律上承租人若未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主張要定用押金來抵,因為押金的性質在擔保承租人會履行契約,除非承租人有違約的情形,出租人才能行使對於押金的權利。
但是積欠之租賃債務之數額與押金比起來少得可憐,房東卻仍不願接受房客以押金抵償債務之提議時,則屬權利濫用之情形.此時,房客的主張押金抵租金是法律所允許的。
若是房客交付給房東之押金超過土地法第九九條第一項所規定之「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上限時,房客可以依同法第二項主張以「超過部分之押金」抵付房租。但是還是有例外.還要看「租賃擔保是否為現金」及「是否為供住宅使用之房屋租賃」而定。
土地法第九十九條就擔保金之規定,不包括供營業使用之房屋租賃.(92年10月23日92年度台上字第2305號民事判決)
也就是說供營業用之房屋租賃,承租人應依雙方之約定交付擔保金,縱其金額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承租人亦不得主張以超過部分抵付房租。(最高法院95年08月25日95年度台上字第1907號民事判決)
「押金」應於租期屆滿時,無息全額返還房客為原則。但是,在某些狀況下,房東可以主張「扣抵」,包括了~~積欠租金、未繳之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基於租賃契約所產生之費用、及房屋(含家電家俱)毀損之修繕費用(以可歸責於承租人所致者為限,但如係因不可抗力或自然耗損所造之損害,原則上房東應依民法第430條自行負責)。
房客每月準時繳付租金,好好愛惜房屋家電.房東在合約到期後無息歸還剩餘押金.很困難嗎?如果想要押金抵租金,請在簽約前告知,看有多少房東接受.本人亦有同意押金抵扣租金過.因為該房客將屋況維持的極佳,搬走我連油漆都不用.電費方面住了2年離奇的用不到1500.
結果退租時押金扣掉租金後,我還要歸還他預繳多出來的電費.
若是房客有權利主張押金可以抵扣租金,那當初簽約合必收押金.簽完約馬上請房東歸還就好了.請搞清楚一點:押金所擔保的,並不只是「房客積欠的租金」一項而已,也就是說,押金所擔保的範圍,除了積欠的積金外,還包括約定由房客負擔的費用,像是水電瓦斯費、管理費等等;這些應由房客負擔的債務,統稱之為「租賃債務」,也就是說都是因租賃關係而產生的債務。
存證信函範例~~
敬啟者卜龍貢:
台端向本人承租門牌號碼為無聊市太麻里B區陰陽路摸汝巷38號102樓之房屋,此有雙方所立之租賃契約足以為憑。依該約第3675條之規定,台端應於每月32日支付本人租金辛巴威幣8888888888元,台端自應依約履行。雖台端於前述租約訂立時,曾另行支付本人押租金8888888888元,惟該款項俟租期屆滿時,台端無任何損害本人權益之行為時,本人始有依約無息歸還該款之責。故依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台端不得預先主張以押租金抵扣租金。為此,特函知台端上情,希查照辦理。
民334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
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
銷者,不在此限。
前項特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押金來抵銷租金,是出租人的權利,不是承租人的權利,所以在法律上承租人若未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主張要定用押金來抵,因為押金的性質在擔保承租人會履行契約,除非承租人有違約的情形,出租人才能行使對於押金的權利。
但是積欠之租賃債務之數額與押金比起來少得可憐,房東卻仍不願接受房客以押金抵償債務之提議時,則屬權利濫用之情形.此時,房客的主張押金抵租金是法律所允許的。
若是房客交付給房東之押金超過土地法第九九條第一項所規定之「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上限時,房客可以依同法第二項主張以「超過部分之押金」抵付房租。但是還是有例外.還要看「租賃擔保是否為現金」及「是否為供住宅使用之房屋租賃」而定。
土地法第九十九條就擔保金之規定,不包括供營業使用之房屋租賃.(92年10月23日92年度台上字第2305號民事判決)
也就是說供營業用之房屋租賃,承租人應依雙方之約定交付擔保金,縱其金額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承租人亦不得主張以超過部分抵付房租。(最高法院95年08月25日95年度台上字第1907號民事判決)
「押金」應於租期屆滿時,無息全額返還房客為原則。但是,在某些狀況下,房東可以主張「扣抵」,包括了~~積欠租金、未繳之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基於租賃契約所產生之費用、及房屋(含家電家俱)毀損之修繕費用(以可歸責於承租人所致者為限,但如係因不可抗力或自然耗損所造之損害,原則上房東應依民法第430條自行負責)。
房客每月準時繳付租金,好好愛惜房屋家電.房東在合約到期後無息歸還剩餘押金.很困難嗎?如果想要押金抵租金,請在簽約前告知,看有多少房東接受.本人亦有同意押金抵扣租金過.因為該房客將屋況維持的極佳,搬走我連油漆都不用.電費方面住了2年離奇的用不到1500.
結果退租時押金扣掉租金後,我還要歸還他預繳多出來的電費.
若是房客有權利主張押金可以抵扣租金,那當初簽約合必收押金.簽完約馬上請房東歸還就好了.請搞清楚一點:押金所擔保的,並不只是「房客積欠的租金」一項而已,也就是說,押金所擔保的範圍,除了積欠的積金外,還包括約定由房客負擔的費用,像是水電瓦斯費、管理費等等;這些應由房客負擔的債務,統稱之為「租賃債務」,也就是說都是因租賃關係而產生的債務。
存證信函範例~~
敬啟者卜龍貢:
台端向本人承租門牌號碼為無聊市太麻里B區陰陽路摸汝巷38號102樓之房屋,此有雙方所立之租賃契約足以為憑。依該約第3675條之規定,台端應於每月32日支付本人租金辛巴威幣8888888888元,台端自應依約履行。雖台端於前述租約訂立時,曾另行支付本人押租金8888888888元,惟該款項俟租期屆滿時,台端無任何損害本人權益之行為時,本人始有依約無息歸還該款之責。故依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台端不得預先主張以押租金抵扣租金。為此,特函知台端上情,希查照辦理。
民334二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以其債務,與
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但依債之性質不能抵銷或依當事人之特約不得抵
銷者,不在此限。
前項特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此文章最后編輯於:2012-03-10 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