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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房東 | |
註冊: | 2008-08-12 |
文章: |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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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1-09-23 21:48
民法440: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
那我們給政府的罰單.稅金.也應該有2個月的寬容期.銀行也應該提供借錢免利率2個月.
積欠租金或是房客不肯搬家提告 法院會先要你調解.
調解對方可以不去,不與理會.你能拿他怎樣?不去也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打官司當然會贏,那又怎樣?渡過完冗長的訴訟期間,還要等拿到強制執行.
又是一個等等等,等法院書記官到場清點驅離.
房客勒?這段期間安穩的住著,舒服的吹冷氣上網洗熱水澡.反正房貸不用付,又沒有任何刑事責任,只要他名下無財產,你能拿他怎樣?
斷水電?請你先幫他繳清未繳的.(還有強制罪的疑慮)繳完了他也會感謝你.因為任何人都可以拿著繳費單又去申請復水復電.
水電錶是房東裝的,但是沒有終止的權利,甚至復水電都不用看證件,真是莫名奇妙.
我們的法律真的很怪,為什麼強佔屋子不搬卻不算侵占竊佔?有打契約耶 甚至打官司還要自己付錢,強制也是要付錢,好像在懲罰我們.我們乖乖的繳房貸有錯嗎??
是不是應該每個人只要名下無財產都可以霸占別人的屋子呢,反正警察也不管,法官也不判,民法也沒啥用,麻煩也只有房東自己去背負~~
真希望制定這些法規的恐龍們,有房屋租人.遇到存心不給錢的濫客,看你怎麼辦??
那我們給政府的罰單.稅金.也應該有2個月的寬容期.銀行也應該提供借錢免利率2個月.
積欠租金或是房客不肯搬家提告 法院會先要你調解.
調解對方可以不去,不與理會.你能拿他怎樣?不去也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打官司當然會贏,那又怎樣?渡過完冗長的訴訟期間,還要等拿到強制執行.
又是一個等等等,等法院書記官到場清點驅離.
房客勒?這段期間安穩的住著,舒服的吹冷氣上網洗熱水澡.反正房貸不用付,又沒有任何刑事責任,只要他名下無財產,你能拿他怎樣?
斷水電?請你先幫他繳清未繳的.(還有強制罪的疑慮)繳完了他也會感謝你.因為任何人都可以拿著繳費單又去申請復水復電.
水電錶是房東裝的,但是沒有終止的權利,甚至復水電都不用看證件,真是莫名奇妙.
我們的法律真的很怪,為什麼強佔屋子不搬卻不算侵占竊佔?有打契約耶 甚至打官司還要自己付錢,強制也是要付錢,好像在懲罰我們.我們乖乖的繳房貸有錯嗎??
是不是應該每個人只要名下無財產都可以霸占別人的屋子呢,反正警察也不管,法官也不判,民法也沒啥用,麻煩也只有房東自己去背負~~
真希望制定這些法規的恐龍們,有房屋租人.遇到存心不給錢的濫客,看你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