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ts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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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8-05-20 17:20
查網路資料,會看到下面的敘述,但找不到舉例說明,有沒有哪位大大可以解惑。
假設二房東月付大房東租金4萬,而月租金收入5萬,那要報稅的實際年所得是
5萬x12個月x57% = 34.2萬,還是
5萬x12個月x57% - 4萬x12個月 = 0,還是其他算法?
"財產租賃所得之計算,係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故納稅義務人以承租之房屋轉租於他人收取租金,可以其原承租房屋所支付之租金及所付押金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5類第3目規定計算之租金,認屬該項租賃收入之必要損耗及費用,憑以計算租賃所得,並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假設二房東月付大房東租金4萬,而月租金收入5萬,那要報稅的實際年所得是
5萬x12個月x57% = 34.2萬,還是
5萬x12個月x57% - 4萬x12個月 = 0,還是其他算法?
"財產租賃所得之計算,係以全年租賃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故納稅義務人以承租之房屋轉租於他人收取租金,可以其原承租房屋所支付之租金及所付押金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5類第3目規定計算之租金,認屬該項租賃收入之必要損耗及費用,憑以計算租賃所得,並應申報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