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子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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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20-09-20 14:51
108/5/29國泰建設(以下簡稱國泰)竟公開在媒體說謊,空口白話敷衍無知消費者,其發言人回覆如下,現在我將一一拆穿國泰建設的謊言:(買了國泰建設的房子還要去回覆他們的謊言⋯真的是超崩潰😭😭😭今天的我~明天的你)
一、國泰發言人表示:「106/9起通知客戶辦理交屋手續,目前除葉小姐外皆已依買賣契約書完成交屋;葉小姐經公司多次通融未於最後期限108/4/22前完成產貸及交屋手續。」
答:1、本人因出國進修緣故,故雙方約定於本人回國後始辦理驗屋及交屋等手續,所以理所當然其他住戶皆已交屋。且我才進去驗屋一次,一年多來到目前為止也沒拿到驗屋資料,更無法入屋內複驗,是住戶可憐我偷偷讓我進去,才知2個大車位竟然只能停一台小車,誇張的是連其他住戶也和我們家有相同遭遇!
2、已交屋的住戶在未交屋前、在管委會還未委請驗屋公司前,住戶們是不會知道國泰有違法情事才交屋的。因違法的部份是在公共設施,是成立管委會後才花錢委請第三方公證驗屋。結論是:這是我們整棟住戶的公共利益,為何我們要被大財團欺凌被迫去交違法違建屋?一旦經人檢舉,就必須面臨違建被拆除無法繼續使用的危機,損失的是自身大樓住戶、是消費者,國泰建設完全不須負任何刑責且可全身而退後荷包又賺飽飽,這樣合理嗎?
二、國泰發言人竟說:「惟因已超過公司融通最後辦理手續期限(4/22),故公司回覆本案件處理狀況給台北市政府法務局後,消保官同意公司不須出席。」
答:1、國泰在108/4/3接獲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電話通知108/4/23召開協調會議(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有雙方接獲電話通知紀錄),國泰竟惡意於接獲電話通知同日4/3寄發存證威脅本人要在108/4/22裝沒看見閉眼交違法違建瑕疵屋,本人若不配合國泰交屋模式,國泰就直接*解約*罰我1500萬元違約金。由此可見,國泰惡意不出席協調會議的意圖明顯!
2、請國泰提出108/4/23是哪個消保官說國泰公司可以不須出席的?請國泰勿隨意污衊消保官!?當天調解委員都在場,還等了國泰10~15分鐘以上(有國泰建設不到場證明單為證)。
三、國泰發言人又說:「屋頂部分本公司依建造執照圖說施工,屋頂沖洗區原為無頂蓋設計,後因社區管理委員會的使用需求而做調整。」
答:1、根本一派胡言,謊話連篇的說詞,國泰賣屋當初所提供給全部住戶的DM頂樓游泳池示意圖內有規劃廁所及更衣室區域,但頂樓公共設施竣工圖上卻沒有規劃設計廁所空間,但國泰建設卻在取得建管課使用執照前先預留頂樓廁所管路及空間,等拿到使用執照後再和住戶們『個別磋商條款』後進行違法違章二次施工加蓋頂樓廁所,建商有明知故犯的意圖,本人合理懷疑國泰建設是因政府容積獎勵有利可圖的催化下,利用廣告不實DM而預謀詐騙無知的消費者購屋。
2、試問,頂樓的沖洗區及廁所,到底誰會在頂樓故意設計無頂蓋及沒有門可以關的淋浴間呢?下雨怎麼辦?上廁所是不用關門哦?國泰明明就是違章建築還可以硬拗哦!我真是佩服國泰的撒謊功力!?
四、國泰發言人說:「防水閘門部分,公司均依建築技術規則設置防水閘門且取得建照執照」
答:我們管委會是花了30~40萬元委請第三方公證驗屋驗出國泰的違法:未依建築技術規則施作前、後門防水閘門。且本人還提供建案現場違法相片及法規,這樣國泰也可硬說沒違法?這種無良建商真的是不能再相信了!
五、都上電視了,面對這樣富可敵國的大財團,我們小蝦米若沒有明確的證據是不可能、也不敢將此事浮上檯面的,講出來只是不希望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六、宛如掉入詐騙集團陷阱般情節~超悲哀!我並無任何要求,只提出買賣最基本的訴求:不給驗屋資料驗屋,不想修復瑕疵就退錢啊!怎麼可以拿了本人約 3000 萬元訂金後,國泰建設想怎樣就怎樣?我沒有多餘的要求,只懇求無良建商~無息還我3000萬,拿走你的違法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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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泰發言人表示:「106/9起通知客戶辦理交屋手續,目前除葉小姐外皆已依買賣契約書完成交屋;葉小姐經公司多次通融未於最後期限108/4/22前完成產貸及交屋手續。」
答:1、本人因出國進修緣故,故雙方約定於本人回國後始辦理驗屋及交屋等手續,所以理所當然其他住戶皆已交屋。且我才進去驗屋一次,一年多來到目前為止也沒拿到驗屋資料,更無法入屋內複驗,是住戶可憐我偷偷讓我進去,才知2個大車位竟然只能停一台小車,誇張的是連其他住戶也和我們家有相同遭遇!
2、已交屋的住戶在未交屋前、在管委會還未委請驗屋公司前,住戶們是不會知道國泰有違法情事才交屋的。因違法的部份是在公共設施,是成立管委會後才花錢委請第三方公證驗屋。結論是:這是我們整棟住戶的公共利益,為何我們要被大財團欺凌被迫去交違法違建屋?一旦經人檢舉,就必須面臨違建被拆除無法繼續使用的危機,損失的是自身大樓住戶、是消費者,國泰建設完全不須負任何刑責且可全身而退後荷包又賺飽飽,這樣合理嗎?
二、國泰發言人竟說:「惟因已超過公司融通最後辦理手續期限(4/22),故公司回覆本案件處理狀況給台北市政府法務局後,消保官同意公司不須出席。」
答:1、國泰在108/4/3接獲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電話通知108/4/23召開協調會議(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有雙方接獲電話通知紀錄),國泰竟惡意於接獲電話通知同日4/3寄發存證威脅本人要在108/4/22裝沒看見閉眼交違法違建瑕疵屋,本人若不配合國泰交屋模式,國泰就直接*解約*罰我1500萬元違約金。由此可見,國泰惡意不出席協調會議的意圖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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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泰發言人又說:「屋頂部分本公司依建造執照圖說施工,屋頂沖洗區原為無頂蓋設計,後因社區管理委員會的使用需求而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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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試問,頂樓的沖洗區及廁所,到底誰會在頂樓故意設計無頂蓋及沒有門可以關的淋浴間呢?下雨怎麼辦?上廁所是不用關門哦?國泰明明就是違章建築還可以硬拗哦!我真是佩服國泰的撒謊功力!?
四、國泰發言人說:「防水閘門部分,公司均依建築技術規則設置防水閘門且取得建照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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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上電視了,面對這樣富可敵國的大財團,我們小蝦米若沒有明確的證據是不可能、也不敢將此事浮上檯面的,講出來只是不希望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六、宛如掉入詐騙集團陷阱般情節~超悲哀!我並無任何要求,只提出買賣最基本的訴求:不給驗屋資料驗屋,不想修復瑕疵就退錢啊!怎麼可以拿了本人約 3000 萬元訂金後,國泰建設想怎樣就怎樣?我沒有多餘的要求,只懇求無良建商~無息還我3000萬,拿走你的違法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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