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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7.206.*** |
- 1樓 發表於2010-04-08 11:07
去年9月在民安西路2XX號6樓租了間套房
但由於公司調派因素要前往南部支援所以無法續住,所以我在3/15號就告知房東住到4/15
前幾天趁休假時趕緊將物品搬出,也電話聯絡要4/6號當天點交無誤交還鑰匙,但此房東傳簡訊告知要前往中和簽約無法過來要我把鑰匙放衣櫃裡
我當然覺得納悶所以我還是將鑰匙帶在身上,並傳簡訊告知4/7號約在那邊碰面順便交還鑰匙,但到了當天電話怎麼撥就是沒人接
而且那套房的照片擺明就是我搬走之後才拍的,因為我是在搬進去之後表示說想要有個沙發及茶几,也就是說照片中的那些物品是在我搬走之後才拍攝的
傳簡訊留語音信箱也沒有回應,後來傳了封簡訊說將循求法律途徑這樣個簡訊才有回應,對方回應內容不外乎就是契約中的條款
上面說明如在期限前解約要先結清租金電費、全室回復原狀費用及相關修繕耗材更換等必要費用外,履約保證金(即押金)由甲方沒收之
(還跟我要鑰匙的費用喔)(是你不接電話也不做回應的我鑰匙怎麼給你)
還有牆面補漆,但我將房間都維持的很好,除了璧癌這種東西不是我導致的因素吧...油漆費也算在我頭上
被你沒收難道我這筆錢是要跟公司要嗎,不能去支援就是吃自己,不能繼續住就是被坑了兩個月押金
當初我簽訂合約時沒將條例看個仔細,但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會繼續住到約滿走人,連這樣也不能通融
我也是隻身上來台北打拼的南部小孩,每個月省吃檢用才存下這筆錢繳房租,這筆錢或許對很多人來說是小錢
但對我來說是比很重要的錢,我一個月的薪水阿
現在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打電話就是不接擺明兩個月押金就是要吃掉
我該怎麼辦,自認倒楣遇到這樣的人嗎?
但由於公司調派因素要前往南部支援所以無法續住,所以我在3/15號就告知房東住到4/15
前幾天趁休假時趕緊將物品搬出,也電話聯絡要4/6號當天點交無誤交還鑰匙,但此房東傳簡訊告知要前往中和簽約無法過來要我把鑰匙放衣櫃裡
我當然覺得納悶所以我還是將鑰匙帶在身上,並傳簡訊告知4/7號約在那邊碰面順便交還鑰匙,但到了當天電話怎麼撥就是沒人接
而且那套房的照片擺明就是我搬走之後才拍的,因為我是在搬進去之後表示說想要有個沙發及茶几,也就是說照片中的那些物品是在我搬走之後才拍攝的
傳簡訊留語音信箱也沒有回應,後來傳了封簡訊說將循求法律途徑這樣個簡訊才有回應,對方回應內容不外乎就是契約中的條款
上面說明如在期限前解約要先結清租金電費、全室回復原狀費用及相關修繕耗材更換等必要費用外,履約保證金(即押金)由甲方沒收之
(還跟我要鑰匙的費用喔)(是你不接電話也不做回應的我鑰匙怎麼給你)
還有牆面補漆,但我將房間都維持的很好,除了璧癌這種東西不是我導致的因素吧...油漆費也算在我頭上
被你沒收難道我這筆錢是要跟公司要嗎,不能去支援就是吃自己,不能繼續住就是被坑了兩個月押金
當初我簽訂合約時沒將條例看個仔細,但如果可以的話我也會繼續住到約滿走人,連這樣也不能通融
我也是隻身上來台北打拼的南部小孩,每個月省吃檢用才存下這筆錢繳房租,這筆錢或許對很多人來說是小錢
但對我來說是比很重要的錢,我一個月的薪水阿
現在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打電話就是不接擺明兩個月押金就是要吃掉
我該怎麼辦,自認倒楣遇到這樣的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