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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6.187.*** |
- 1樓 發表於2012-06-18 02:22
想請教一下,之前曾經與房仲簽專任約但在合約內容裡有特別註明此約為一般約,但沒請房仲在此條簽名蓋章,也在第一條款:甲方保證本契約簽定後,期間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終止本契約,並應停止自行出售、或委託其他仲介公司出售、出租,如因故違反,甲方基於誠信願按委託價百分之四賠償乙方做為違約金。此條也有請當時房仲槓掉但也沒請房仲簽名蓋章。請問這樣就算一般約嗎。
後來我自己已賣出我告知房仲請他終止合約,房仲說,他手上的另一份委託書已交回總公司,只要在我這份委託書直接打x註明終止合約並簽名蓋章即可,已經解約兩個星期我卻發現他們還在po網賣我的房子,請問我該怎麼辦,要怎麼徹底解約呢?
後來我自己已賣出我告知房仲請他終止合約,房仲說,他手上的另一份委託書已交回總公司,只要在我這份委託書直接打x註明終止合約並簽名蓋章即可,已經解約兩個星期我卻發現他們還在po網賣我的房子,請問我該怎麼辦,要怎麼徹底解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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