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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7-08-24 19:32
1.「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舉證節稅
賣房子的屋主因為售屋產生所得,而最簡單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方法,是以房屋評
定現值申報售屋所得。舉例來說,該房屋位於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為200萬元,
依財政部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25%,就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為50
萬元。
但若是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
,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金額申報。所謂「取得成本」
,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以及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一切必要費用支出,包括契稅、印
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以及購屋貸款的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
前所支付的房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而「移轉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
清潔費及搬運費等。若屋主是賠售,則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
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抵,可以之後三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所以最好先將買進和賣出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做為報稅時列報扣除的憑證。
2.「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節稅
如果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購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每年扣
除額最高為30萬。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
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舉例來說,張三在95年支出的購屋
貸款利息共60萬元,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需
以60萬元減去10萬元,得到餘額50萬元,但是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
因此只能以30萬元作為申報。
3.「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節稅
民眾若購買的自用住宅房屋價值大於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可以依法申請自綜合所得
稅額中扣抵或退還,也就是所謂的「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一項,由於涉及買、賣不同角度的交易程序,每每遇到
報稅的時候,也是民眾最感到困惑的申報項目。其實只要把握幾個重點原則,便可
正確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1. 不論買進或賣出的兩間房屋,皆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
2. 購屋的價格必須高於出售的價格。
3. 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二年以內。
4. 兩間房屋登記名義人為本人或配偶均可適用,不限於同一人。
財政部公告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年度 台北 高雄 直轄市以外之其他縣(市) 備註
市 縣轄市 鄉鎮 計算基礎依房屋評定現值為。
95 25% 18% 13% 10% 8%
綜合所得稅購屋交易相關申報項目一覽表
交易 申報稅務項目 注意事項 檢附證件
行為
購屋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 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1. 金融機構之借款利息單據
除額 扣除數額是以當年實 正本
支付房貸利息減除儲蓄投 2. 戶口名簿影本
資特別扣除額之餘額申報,
最高減除30萬元。
重購自用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 須均為自用住宅,於二年 1. 出售及重購年度之戶
住宅 利息扣除額 內購入價格高於扣抵稅額 2. 買進之公契及權狀影本
原出售價額,得申請自其 口名簿 影本
應納稅額中扣抵或退還。 3. 賣出之公契及權狀影本
註:納稅義務人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
綜合所得稅「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檢附憑證說明
項目 規定條件及檢附憑證
借款購屋自住
(一般規定) 1.房屋登記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
2.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申報年度在該地址辦竣
戶籍登記,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3.房屋供自住使用;
4.每一申報戶只能申報一棟房屋;
5.金融機構之借款利息單據正本
借款購屋自住
(特殊規定) (A)購屋自住的房貸借新還舊
1.新債和舊債的借款房屋為同一棟房屋;
2.在舊債未償還的額度內所支付的貸款利息支出者,可申報扣
除;
3.檢附憑證能證明為轉貸,如原始貸款餘額證明書、清償證明書
或建築物登記謄本(含轉貸或換約前後資料)等影本;
4.繳息清單。
賣房子的屋主因為售屋產生所得,而最簡單的財產交易所得申報方法,是以房屋評
定現值申報售屋所得。舉例來說,該房屋位於台北市,房屋評定現值為200萬元,
依財政部公告出售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為25%,就填寫財產交易所得申報為50
萬元。
但若是出售房屋的實際價格減去取得成本及移轉費用,計算出的財產交易所得較低
,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就可以選擇按實際發生的金額申報。所謂「取得成本」
,是指取得房屋的價金以及房屋達可使用狀態前一切必要費用支出,包括契稅、印
花稅、代書費、規費、仲介費等,以及購屋貸款的利息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至出售
前所支付的房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而「移轉費用」,則包括仲介費、廣告費、
清潔費及搬運費等。若屋主是賠售,則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當
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抵,可以之後三年的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所以最好先將買進和賣出的相關文件準備齊全,做為報稅時列報扣除的憑證。
2.「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節稅
如果購買自用住宅有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購屋借款利息也可以列舉扣除,每年扣
除額最高為30萬。但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並以當年實際支付的該項利息支出,
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舉例來說,張三在95年支出的購屋
貸款利息共60萬元,但他在銀行的利息收入有10萬元,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需
以60萬元減去10萬元,得到餘額50萬元,但是餘額已超過申報額度上限的30萬元,
因此只能以30萬元作為申報。
3.「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節稅
民眾若購買的自用住宅房屋價值大於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可以依法申請自綜合所得
稅額中扣抵或退還,也就是所謂的「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一項,由於涉及買、賣不同角度的交易程序,每每遇到
報稅的時候,也是民眾最感到困惑的申報項目。其實只要把握幾個重點原則,便可
正確檢視自己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1. 不論買進或賣出的兩間房屋,皆須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
2. 購屋的價格必須高於出售的價格。
3. 兩間房屋產權登記的時間必須在二年以內。
4. 兩間房屋登記名義人為本人或配偶均可適用,不限於同一人。
財政部公告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
年度 台北 高雄 直轄市以外之其他縣(市) 備註
市 縣轄市 鄉鎮 計算基礎依房屋評定現值為。
95 25% 18% 13% 10% 8%
綜合所得稅購屋交易相關申報項目一覽表
交易 申報稅務項目 注意事項 檢附證件
行為
購屋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扣 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1. 金融機構之借款利息單據
除額 扣除數額是以當年實 正本
支付房貸利息減除儲蓄投 2. 戶口名簿影本
資特別扣除額之餘額申報,
最高減除30萬元。
重購自用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 須均為自用住宅,於二年 1. 出售及重購年度之戶
住宅 利息扣除額 內購入價格高於扣抵稅額 2. 買進之公契及權狀影本
原出售價額,得申請自其 口名簿 影本
應納稅額中扣抵或退還。 3. 賣出之公契及權狀影本
註:納稅義務人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
綜合所得稅「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檢附憑證說明
項目 規定條件及檢附憑證
借款購屋自住
(一般規定) 1.房屋登記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
2.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申報年度在該地址辦竣
戶籍登記,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3.房屋供自住使用;
4.每一申報戶只能申報一棟房屋;
5.金融機構之借款利息單據正本
借款購屋自住
(特殊規定) (A)購屋自住的房貸借新還舊
1.新債和舊債的借款房屋為同一棟房屋;
2.在舊債未償還的額度內所支付的貸款利息支出者,可申報扣
除;
3.檢附憑證能證明為轉貸,如原始貸款餘額證明書、清償證明書
或建築物登記謄本(含轉貸或換約前後資料)等影本;
4.繳息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