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很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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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1-10-14 22:38
百萬買車位 抗議停車塔變違建
20年前,民眾花百萬元購買市區停車塔車位,但法令改變,現在變成違建,昨天約300位停車塔車位購買者到北市府抗議,要求法律不溯及既往,停車塔就地合法。
之前市府為解決交通黑暗期,鼓勵民眾自備停車位,以較寬鬆法令,供民間興建立體停車塔。不過2000年立院修改「停車場法」,不少停車塔有安全疑慮,變成違章,依法須拆除或重建符合現行法令。
昨天停車塔購買民眾在市府前靜坐抗議,市府由停管處長張哲揚出面接下陳情書。
張哲揚說,市府曾發函給這些擁有停車場所有權狀的民眾,有3年的合法化的時間。「停車場法」修法時,明訂溯及既往,必須配合新法,否則違反停車場法及建築法。
北市立體停車塔所有權人自救聯盟發言人廖春芬表示,他們擁有停車塔建物所有權狀,但權狀上沒註明臨時停車位,建商也未說明法律規範,修法後,甚至未收到違建通知,如今建商「落跑」,他們只能上街抗議。
【2011/10/14 聯合報】@ [url]https://udn.com/[/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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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市府為解決交通黑暗期,鼓勵民眾自備停車位,以較寬鬆法令,供民間興建立體停車塔。不過2000年立院修改「停車場法」,不少停車塔有安全疑慮,變成違章,依法須拆除或重建符合現行法令。 昨天停車塔購買民眾在市府前靜坐抗議,市府由停管處長張哲揚出面接下陳情書。 張哲揚說,市府曾發函給這些擁有停車場所有權狀的民眾,有3年的合法化的時間。「停車場法」修法時,明訂溯及既往,必須配合新法,否則違反停車場法及建築法。 北市立體停車塔所有權人自救聯盟發言人廖春芬表示,他們擁有停車塔建物所有權狀,但權狀上沒註明臨時停車位,建商也未說明法律規範,修法後,甚至未收到違建通知,如今建商「落跑」,他們只能上街抗議。 【2011/10/14 聯合報】@ [url]https://udn.com/[/url] |
20年前,民眾花百萬元購買市區停車塔車位,但法令改變,現在變成違建,昨天約300位停車塔車位購買者到北市府抗議,要求法律不溯及既往,停車塔就地合法。
之前市府為解決交通黑暗期,鼓勵民眾自備停車位,以較寬鬆法令,供民間興建立體停車塔。不過2000年立院修改「停車場法」,不少停車塔有安全疑慮,變成違章,依法須拆除或重建符合現行法令。
昨天停車塔購買民眾在市府前靜坐抗議,市府由停管處長張哲揚出面接下陳情書。
張哲揚說,市府曾發函給這些擁有停車場所有權狀的民眾,有3年的合法化的時間。「停車場法」修法時,明訂溯及既往,必須配合新法,否則違反停車場法及建築法。
北市立體停車塔所有權人自救聯盟發言人廖春芬表示,他們擁有停車塔建物所有權狀,但權狀上沒註明臨時停車位,建商也未說明法律規範,修法後,甚至未收到違建通知,如今建商「落跑」,他們只能上街抗議。
【2011/10/14 聯合報】@ [url]https://udn.com/[/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