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貸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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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21-11-05 13:51
(1) 囤房稅能有效打房嗎?
「囤房稅」在國際上的案例較多,國內支持者也較多,現行法源也有,但最大的爭議就是地方政府基於種種考量,不願實施差別稅率。不少黨團、委員皆提案要在《房屋稅條例》中明訂差別稅率標準,或拉大稅率上下限。
在囤房稅方面,即便我國對囤房定義較國外寬鬆許多(四房以上vs.兩房以上),政府仍然反對修法加稅,主要原因是擔心屋主會將稅金轉嫁給租屋房客,但其實這方面可以靠配套措施加以避免。
10月7日,台南市政府擬定「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中,除將對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的房屋稅,改採差別稅率(5戶以下每戶2.4%、6戶以上每戶按3.6%),並加入非自住房屋予包租代管即可排除的條款,意味囤房稅的修法在技術層面是可行的。但若出租即免額外課稅,便會降低囤房族拋售房屋的壓力,對房屋買賣市場,影響恐怕有限。也就是說,想靠囤屋稅打房、抑制房價,只怕不易。
(2) 空屋稅能有效打房嗎?
至於「空屋稅」,目前在國外則較少案例,支持者也相對較少,更無現行法源依據。此外,日本是以治安、景觀為考量而課稅,而危老房屋應該不是台灣想抑制房價的主要標的。墨爾本的例子是失敗的,溫哥華是相對成功的,但溫哥華推動空屋稅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打房,而是增加租屋市場的供給。由此觀之,想靠空屋稅打房,只怕也是不易?
(3) 囤房稅與空屋稅兩者併行?
前台南縣縣長蘇煥智認為,目前全國空屋率超過10%以上。如何降低空屋率、增加持有成本?更有效的方法應該是課徵空屋稅、空地稅(但因人口外移導致的空屋、空地,應不能課空屋稅或空地稅);並提高囤房稅(增加持有累進稅率)才是真正的解決方案!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認為,財政部應就房屋稅務進行本質上釐清。例如:到底是財產稅、奢侈稅或者使用稅。他說,汽車使用牌照稅,是這種繳了不使用沒關係的類型,還是針對房屋數量多寡進行課稅,類似一種富人稅的類型,要能釐清才能針對「囤房」(數量多寡),還是就「空房」(空著不用)對症下藥,才有政策效果,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鍾佳濱強調,如果財政部目前若無法區分房屋有沒有使用,也代表不能就「空置」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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