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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8-10-15 10:12
更新日期:2008/10/15 04:09
記者林秀姿/台北報導
獎勵容積將放寬限制
為了鼓勵老舊社區更新速度加快,獎勵容積將放寬限制,並鼓勵大面積及完整街廓更新,其中獎勵容積最高可達10%,更新標的又以法定容
積4%以下為重點,更新規模超過3千平方公尺者,最高獎勵除了法定容積12%外,每增加100平方公尺還可另給予法定容積的千分之3,法令相關問題可電洽
都市更新處:2321-5696。
台北市政府昨天修正通過「台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都市發展局表示,此次修正除了
參考中央的容積獎勵辦法,增加無障礙環境、都市防災、綠建築的獎勵項目外,主要是因為住宅區的法定容積率低於商業區甚多,誘因不足導致住宅區更新速度緩
慢,為鼓勵北市老舊住宅區進行重建更新,所以提高住宅區獎勵容積額度,以增加更新誘因。
都市發展局表示,修正內容包括針對法定容積率為400%以下的更新建築,只要符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之量體、造型、色彩、坐落方位相互調和及無障礙環境、都市防災」者,獎勵容積額度將由現行法定容積的6%提高至10%。
「更新基地規模」的上限值也從現行法定容積的12%提高至15%,其中「完整街廓」獎勵容積額度,法定容積率為400%以下者,由法定容積的2%提高至5%。
而大範圍的更新也提高獎勵容積,面積達8千平方公尺以上者,8千平方公尺內的部份以法定容積12%核計外,每增加100平方公尺,還可以獲得法定容積的千分之3。
綠建築獎勵容積最高10%。
另外,為了鼓勵建築基地及建築物採綠建築設計,凡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及通過綠建築分級評估銀級以上者,可以爭取法定容積6%至10%的獎勵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