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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小白 | |
註冊: | 2008-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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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9小時前
上個月底透過仲介簽了一個租約,簽約之前和房東見面,就發現房東有狀況,類似家中長輩失智前的徵兆,原本已拒絕簽約,仲介一直來電保證他會負責,他說會開一個群組(沒有開),幫忙協商所有事情,簽約後他也會常常去關顧房東狀況,不會讓房東造成我們的困擾,因前幾天的大雨,發現房子有漏水狀況,房東有意願處理,但幾天後情緒爆發,仲介來電說房東不願出租了,才簽約一個星期,都還沒入住,幸好還沒買大型家電(冷氣和廚房流理台),但也買了1萬多塊的所需用品,不然損失更多,仲介搬出律師朋友給的建議及公司規定,表示服務費不會退,並提到合約有瑕疵,但即使有瑕疵不都是仲介公司處理的嗎?這個瑕疵怎麼會歸咎我們?仲介公司需負責過濾房東和租客品質,明明已知道房東有狀況,還一再保證沒問題,簽約才一個星期就出問題,難道仲介公司都不用為此負責嗎?所以寧願相信自己的眼睛,都不要輕易相信仲介的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