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問題 | |
註冊: | 2011-04-27 |
文章: | 1 |
回覆: | 0 |
- 1樓 發表於2017-02-10 20:55
在租屋時,房東都會要求若要搬遷要提早一或兩個月通知,否則要没入押金;但找新房時,新房東又要求短時間內遷入且付房租。
這點挺讓我困惑的,一方要求一、兩個月前通知,一方要求幾天內就要搬入且付房租,不就是要房客兩邊付租嗎?畢竟沒有人會在舊屋到期前幾天才開始找房子吧?而提前找的話,又如何能在幾天內就搬入且付房租呢?身為房東,既然要求房客提早通知,當然也就不會在到期日前將房客已付的房租按日退給房客吧?
在使用者付費的前提下,房東在將房子租給房客到房客退租後再尋找下一個房客前,有空窗期(無房租收入)應該是正常的不是嗎?新房客畢竟還住在前一個租屋處且房租已付滿,同理來說,難道身為房東的您會願意按日退租金給您的舊房客?而新房客簽約且已先給付押金,換句話說,如果新房客反悔未遷入,至少房東就能扣到一個月的押金了不是?
我當然理解房東希望無縫接軌的心理,自己的房子出租是有風險沒錯,但同樣承租的房客也有風險要擔,畢竟雙方又不相識;而手頭上有商品的人本來就會有囤貨期的成本付出,卻要把這個成本轉嫁到客戶身上,我個人覺得很不合理啊...尤其是已經有押金在手的情況下,怎麼說都是房客擔得風險大,不是嗎?幾萬塊交給房東,萬一房東反悔不租,錢能拿回來是萬幸,錢拿不回來後續又一堆麻煩...而房客總不可能破門硬搬進你家吧...
想請教房東和房客們,是怎麼看待這個矛盾點的?房客們也真的都會兩邊交租嗎?還是都是到期前幾天才開始找房子?萬一找不到合適的怎麼辦?畢竟搬家很麻煩,也都要至少一年的約,如果房子不合適至少要痛苦一年呢...
麻煩理性發言,只是就這個問題想搞清楚雙方的想法和看法、做法,請勿當成戰場,謝謝!
這點挺讓我困惑的,一方要求一、兩個月前通知,一方要求幾天內就要搬入且付房租,不就是要房客兩邊付租嗎?畢竟沒有人會在舊屋到期前幾天才開始找房子吧?而提前找的話,又如何能在幾天內就搬入且付房租呢?身為房東,既然要求房客提早通知,當然也就不會在到期日前將房客已付的房租按日退給房客吧?
在使用者付費的前提下,房東在將房子租給房客到房客退租後再尋找下一個房客前,有空窗期(無房租收入)應該是正常的不是嗎?新房客畢竟還住在前一個租屋處且房租已付滿,同理來說,難道身為房東的您會願意按日退租金給您的舊房客?而新房客簽約且已先給付押金,換句話說,如果新房客反悔未遷入,至少房東就能扣到一個月的押金了不是?
我當然理解房東希望無縫接軌的心理,自己的房子出租是有風險沒錯,但同樣承租的房客也有風險要擔,畢竟雙方又不相識;而手頭上有商品的人本來就會有囤貨期的成本付出,卻要把這個成本轉嫁到客戶身上,我個人覺得很不合理啊...尤其是已經有押金在手的情況下,怎麼說都是房客擔得風險大,不是嗎?幾萬塊交給房東,萬一房東反悔不租,錢能拿回來是萬幸,錢拿不回來後續又一堆麻煩...而房客總不可能破門硬搬進你家吧...
想請教房東和房客們,是怎麼看待這個矛盾點的?房客們也真的都會兩邊交租嗎?還是都是到期前幾天才開始找房子?萬一找不到合適的怎麼辦?畢竟搬家很麻煩,也都要至少一年的約,如果房子不合適至少要痛苦一年呢...
麻煩理性發言,只是就這個問題想搞清楚雙方的想法和看法、做法,請勿當成戰場,謝謝!
此文章最后編輯於:2017-02-10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