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鬥人生 | |
註冊: | 2012-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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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2-11-13 04:59
家中長輩租給房客已數年,因為交租還算正常所以就沒簽新約繼續照原樣走,前一陣子開始會拖幾天到半個月,現在超過一個月未交也不接電話不回簡訊的話該寄存證信函嗎?(例如2月5日交2月5日~3月5日的房租3月5日交3月5日~~4月5日的房租,)那該3月5日交租日還是4月5日欠滿二個月才寄存證信函?
而且以前寄過存證信函請他搬家但他附近也找不到這種價位的房子,就補了租金繼續租,但押金已扣完也沒補給我們, 所以目前是無押金可扣的欠租狀態..........
爬了一下文看到無聊大的範例有~~~
台端向本人承租○○市○○路○段○巷○號○樓之店面,租期自民國(下同)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每月○○元整,須於每月○日前支付,
請問那寄的存證信函開頭租約項目該如何寫呢?感恩!
而且以前寄過存證信函請他搬家但他附近也找不到這種價位的房子,就補了租金繼續租,但押金已扣完也沒補給我們, 所以目前是無押金可扣的欠租狀態..........
爬了一下文看到無聊大的範例有~~~
台端向本人承租○○市○○路○段○巷○號○樓之店面,租期自民國(下同)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每月○○元整,須於每月○日前支付,
請問那寄的存證信函開頭租約項目該如何寫呢?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