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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07-06-15 18:24
守則四:怎麼簽? ﹝簽訂契約注意事項﹞
1. 確定要租再付定金:若在看屋的過程對屋況或租金不甚滿意,應避免因房東或他人的鼓吹而付定金,否則事後反悔,定金將會被房東沒收。
2. 簽約之前務必要請房東出示身份證明及房屋所有權狀,以確定房東是否為屋權所有人。若是二房東 轉租,則要注意有否約定不得轉租的條款及原契約的租賃期間,避免日後糾紛。
3. 在契約上除注明租金、租期、押租金何時返還等一般約定外,水電費用、稅金該何方負擔及房屋修繕的責任區分也要在契約中明訂清楚。房東目前提供的傢俱及設備,其使用狀況如何,或房東承諾新增設備,皆必須注明清楚在契約當中。
4. 市售的租賃契約範本多較保障出租人,建議在簽約前應詳細閱讀,爭取刪除不合理的條文。
租屋教戰守則:“學生租屋注意事項”上篇
租屋教戰守則:“學生租屋注意事項”中篇
1. 確定要租再付定金:若在看屋的過程對屋況或租金不甚滿意,應避免因房東或他人的鼓吹而付定金,否則事後反悔,定金將會被房東沒收。
2. 簽約之前務必要請房東出示身份證明及房屋所有權狀,以確定房東是否為屋權所有人。若是二房東 轉租,則要注意有否約定不得轉租的條款及原契約的租賃期間,避免日後糾紛。
3. 在契約上除注明租金、租期、押租金何時返還等一般約定外,水電費用、稅金該何方負擔及房屋修繕的責任區分也要在契約中明訂清楚。房東目前提供的傢俱及設備,其使用狀況如何,或房東承諾新增設備,皆必須注明清楚在契約當中。
4. 市售的租賃契約範本多較保障出租人,建議在簽約前應詳細閱讀,爭取刪除不合理的條文。
租屋教戰守則:“學生租屋注意事項”上篇
租屋教戰守則:“學生租屋注意事項”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