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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 201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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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3-10-02 15:19
這討論板是否可以公佈房客姓名資料? 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以避免踩到地雷.
<這是房客之發文>:
[心得] 高雄苓雅區某房東""xx
: 這半年來,租了高雄某校附近某處,那個房東真是怪的可以…
: 我決定來發洩一下
: 1)一開始租屋時,說樓下一樓可停車,後來有貼公告說沒事先告知的話要鎖車…
: 2)走廊燈泡壞了,叫房客自己修,再跟他請款,跟他請款,我怎知道事後他給不給錢: 況且,我只是小小弱女子ㄟ…燈泡在高處,怎叫女生修…
: 3)房間椅子壞了,叫我去拿塑膠椅來坐就好,心想空房的椅子比較好,我私下拿塑膠椅跟它對換這樣竟也不行……………(怒)
: 4)某個月出差,半夜提前回台,突然發現我打不開大門,原因門被突然換鎖了,而惡房東毫無事先通知,還把新key塞在自己房間的門縫(要不是半夜樓下室友剛好回家,我可能當晚露宿街頭)…
: 5)……租金收緊緊(台),押金壓慢慢!!!其他的我就不計較了…(嘆,吐大氣)
: 大家真的要慎選房東
[以下是房東我的發文]:
我是此發文房客文中所稱的房東,我以下所述絕對句句屬實,我願意負網路言論責任,並請板主勿輕易視此po文為挑釁攻擊之文而予以刪除,謝謝!
許多人都希望能在網路上交流好壞房客、房東資料,據以作為承租、出租之參考,並避免踩到地雷而發生租賃糾紛,畢竟房客在挑房東,房東也在挑房客很正常。 因此,若板主要我這位房東公開真實姓名地址資料,我也百分之百願意,希望最好板主也讓能我公開那位女房客的姓名資料。
所幸我瀏覽看到此房客的發文,得以有機會在此做澄清,深覺網路是人言可畏的地方,若是只看單方片面之詞,當事人講述都會只針對有利自己部分,眾網友即很容易被發文者牽著走,原發文者即可輕鬆在網路上迅速聚積到無數網友的同情,進而達到自己想要撻伐某特定人的目的。
我就是此房客所發文中的房東,對此人所列事項逐一詳細說明如後,我不敢說所有的讀者看完後都一定支持某方,但求還原事實原貌,而是非曲直由大家自由評斷:
此房客說:
1)一開始租屋時,說樓下一樓可停車,後來有貼公告說,沒事先告知的話要鎖車…
房東我Ans:
(1)一樓室內我暫時提供房客機車停入,房東免費提供室內停車,使房客機車免遭日曬雨淋被偷之苦,也沒有額外收取半毛租金,這福利不好嗎?為防止非房客停入,所以我規定要事先向房東登錄車號,以確保若發現非住戶停放即予制止,這規定妳是怎樣看不順眼? 向房東登錄車號有困難嗎? 何況妳又一直未向我申請停入,妳是認為我網路招租啟事沒說要先經房東核准(可是租賃契約書上有寫啊),所以妳覺得招租啟示誇大不符? 何況想把機車停放室內的房客都有配合跟我登錄車號啊,妳是特別大牌就不用遵守?
(2)不過在此向眾網友報告,此房客機車舊舊的,雖停外面卻常不好好停放,門外停放空間明明夠寬敞,此房客停車時卻機身尾部常常斜停擋住出入口,造成機車停放於室內之房客牽出牽入困難 (太多次這樣了,讓我想說此人是不是明知故犯?), 我幾次想予以制止,又想說這樣她會情緒反彈,再加上她租期快屆滿我也想說既然她快要搬走就算了。
此房客說:
2)走廊燈泡壞了,叫房客自己修,再跟他請款,我怎知道事後他給不給錢,況且我只是小小弱女子ㄟ…燈泡在高處,怎叫女生修…
房東我Ans:
(1)房客口口聲聲說自己嬌弱,其實一點都不,此人非但在女生裡面屬較高大一族,而且雖表面上講話聲小,其實個性相當強悍,眾網友若不信,假如版主同意的話,我願意把她寫給我的字條跟傳給我的簡訊內容po上來,讓大家根據她的遣辭用句來評斷她到底是不是明明氣勢凌人,卻在這裡裝弱以博取大家的同情。
(2)燈泡壞掉這等小事還要叫房東修? 許多租屋者基本修繕都是自己克服的,何況有關修繕規定租賃契約亦有提到,契約條文不過十幾條,此房客不可能住了好機個月還沒把契約內容看完,(租賃契約除公告外,並有交由此房客自己留存保管好一段時間),明明就是看完契約且親筆簽名同意,卻又找各種理由不願遵守
(3)我願意支付房客報帳換燈泡的錢,修繕想要請款本就應先徵得房東同意(可參酌民法及375減租條例規定),不然要是房客恣意非必要的修繕裝潢,然後要求房東買單付錢合理嗎,房東已經將房間便宜出租,並非同時兼任所有維修工作,若房客要求完善的維修服務,那服務成本一定會加進房租內,更何況租賃契約已載明有關修繕之規範,這位女房客簽契約是當作簽好玩的啊?
(3)女人就不能換天花板的燈管燈泡嗎? 會換燈泡的女生到處都是,今天只不過要她爬個小梯就唉唉叫? 更何況我也有跟此房客說妳不會換燈泡的話可於妳男朋友來的時候請他幫忙,妳若感覺自己是金枝玉葉不屑做換燈泡的雜工,那幹嘛不去住租金昂貴的豪宅而來屈就我這裡的便宜住宅, 我是有拜託妳來住喔?
(4)當初此房客來看房的時候我正在忙,因此開門讓她跟她的男友能自行自由看屋,既然已事先親自看過屋況,那麼房東即是以"現況"概括點交出租,屋內燈泡那麼多難免有壞掉的,妳住進來前即有幾個燈泡是故障狀態,一直未換其實是大部份的房客也不覺得有對居住造成什麼妨礙,(妳後來沒換燈泡也是這原因吧,不然梯子就在近處,而妳在走廊上浴廁的時候,會覺得少那燈泡而很暗嗎?)
(5)妳若認為設備不足不堪,可以不要租,或者要求在契約上另外載明設備要更新改善到何種地步才要租,不要簽了約住進來才抱怨說燈泡壞掉房東要房客自己換來報帳。
此房客說:
3)房間椅子壞了,叫我去拿塑膠椅來坐就好,心想空房的椅子比較好,我私下拿塑膠椅跟它對換這樣竟也不行……………(怒)
房東我Ans:
(1)此房客口口聲聲說她只是"私下對換椅子" ,這完全不是事實,因為她拿走對面空房椅子的同時並未將之更換,也就是說她一人獨據兩椅,造成對面空房有桌無椅,對面空房由於未出租隨時會有新房客來看房,若新房客看到房間內連椅子登沒有一定覺得很奇怪。
(2)坐壞房間椅子,房東甚至可要求房客賠償,但我是想說壞掉責任不全在妳而椅子也只是小物,因此沒要妳賠,想不到妳還在這裡大放厥詞? 妳一個月付少少房租卻還要求真多,在網路上裝可憐裝吃虧還發怒?
(3)在妳親筆簽名的租賃契約上,有載明未先徵得房東同意,不得擅自取用使用非租賃空間之物品,並有訂定罰則,我當時沒狠下心開罰也沒罵妳,只傳簡訊要求妳把椅子歸位,妳怎麼做錯事還理直氣壯啊?
(4)妳告知自己椅子損壞後,我隨即帶妳看屋內尚空置的兩把塑膠椅,並由妳自由挑選一把使用,妳馬上挑了比較新比較乾淨的那把去用,我以為這件事就此搞定,卻想不到妳還慾求不滿,又擅自拿了對間空房更好的背椅,妳一個人佔兩把椅子何用? 別間房客付一樣多的租金也只坐一把椅,妳是自認何方神聖可享特殊待遇?
(5)妳未告知想換椅即擅自拿走一樓的小椅跟對房的背椅,即使椅子是便宜貨,但"擅取"行為絕對涉及不法,妳可自由運用的空間應該只有妳自己承租的房間(但也六坪夠大夠用了.) 但妳怎麼只月付2500元房租+500元水電雜費,就當整間屋子內的物品可以隨妳拿啊?
(6)我點交房間給妳承租的時候,房內就是那些物品,妳嫌少嫌差可以不要來租,而不是住進來後就擅自偷拿別房設備, 妳幹嘛不乾脆把對面空房較昂貴的衣櫥也搬進自己房內,這樣我要說妳偷竊也比較有說服力? 妳若覺得椅子便宜,妳也可自己花錢買啊, 我房東也不會佔妳房客便宜,妳花錢買的就是妳的私人財產,妳退租時都可帶走。
(7)我自始自終都沒跟此人促銷租屋,是她主動向我表明要簽約租下的, 而且在此向眾網友報告:她當時(半年前)表明承租意願時,簡訊措詞相當客氣(與住進來後判若兩人), 還使用"dear"這種詞稱呼我,讓我也誤以為她真的很嬌弱很好相處, 於是很爽快的在起租日前約十天(這期間沒收她半毛房租)即把鎖鑰交給她,讓她可自由搬入居住。
(8)住進來後,非但不感謝當初簽約時,房東給了她那麼長的免費居住寬限期,反而開始嫌東嫌西能凹就凹,換成各位不知作何感想?
此房客說:
4)某個月出差,半夜提前回台,突然發現我打不開大門,原因門被突然換鎖了,而惡房東毫無事先通知,還把新key塞在自己房間的門縫(要不是半夜樓下室友剛好回家,我可能當晚露宿街頭)…
房東我Ans:
(1)說到此房客當時出差我就一肚子火, 明明早就知道契約上已載明"水電雜費每月500元在租賃期間內維持不變", 且自己親自簽名同意,她卻還給我留一張字條寫說水電費出差期間是否 "應" 退還,措辭強硬理直氣壯,好像我是小房東而她是大房客一樣。
(2)妳若認為出差沒住到就不用繳錢,那妳幹嘛不去租日租型的旅社啊?甚至妳若不常待在房內,還可跟旅社提出以"休息"一次三小時計價方式咧。
(3)妳出差干房東什麼事?房東有干涉房客的工作行程嗎?何況妳是否真的出差不在房內,除非妳有授權房東可開鎖進房檢查,不然如何確認妳真的不在?
(4)此人租賃半年期間共向我表明出差有兩次,兩次都對租賃契約中水電費之規範裝傻裝瞎當作沒看到,理直氣壯要我退500元,而兩次出差都沒關上浴廁的燈,不關燈還好意思說她沒用電? 難道房東有義務幫她關燈? 會不會幫她關了燈被她碎碎念說我隨意出入她生活空間?
(5)當時該樓層僅她一住戶,浴廁是她獨用,也就是只月付雅房價3000元,卻享受了套房般的獨立衛浴,如此還慾求不滿,能凹就凹,理直氣壯要房東退她500元!
(4)此人第一次要求退500元時,我想說好來好去不計較就退給她了,(不過隔天發現她未關浴廁燈蠻火大後悔退給她),想不到她非但不知珍惜感謝,反而食髓知味第二次又再要求退費,而且態度比第一次更加理直氣壯。
(5)第二次我拒絕了她,(本想把上次退的也一併討回來,但還是忍住了,畢竟想說她租期也快滿快搬了),想不到她討不到500元相當憤恨不平,就當晚給我留字條說是否是否 "應" 退,態度十分強悍!
(6)此人向我表明出差係到國外(其實到哪裡我沒興趣知道也無法查證),我大門雖換鎖但有簡訊通知並將新鑰交給每位房客,若房客常常不在的我就塞他(她)房間門縫裡,這樣做還不夠嗎? 房東是有義務多花錢打國際電話漫遊特地通知妳更換門鎖啊? 房東是有義務坐飛機把鑰匙送到她手上啊?
(7)此人何時出國回國干房東什麼事啊? 她半夜回來被鎖在屋外,馬上理直氣壯要打電話找房東,(其實許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內,多少都曾經因特定原因如鑰匙遺失,而有被鎖在屋外的經歷),她講自己可能"露宿街頭"講的多可憐一樣,高雄是繁榮的大都市,即使半夜仍有許多餐飲店在營業,也處處有24hr的便利商店可入內小憩,她非但不覺得半夜打電話給房東有任何不好意思,還裝可憐說"露宿街頭"講得多悲戚企圖激起網友同情?! 何況像妳這種強悍個性的還怕待在屋外會有危險嗎?
(8)國際航線有深夜才飛抵台灣機場的嗎?明明是妳自己玩到三更半夜才回來,也明明剩沒幾小時就天亮,妳只要再稍待幾小時就有房客要上班而開門,妳卻認為自己權益受損,馬上理直氣壯打電話給房東要求立即開鎖。
(9)還好我這個小房東當時深夜睡覺,手機切靜音因此沒被她叨擾到,早上醒來又驚又氣看到她不死心打了好機通,而且時間都在半夜凌晨,妳半夜活動不代表別人要配合妳的作息,況且若房東住在較遠處,難道妳認為房東也有義務要立即開車騎車坐車來給妳開鎖啊?
(10)注意了! 此人稱呼我"惡房東",請各位網友在此幫忙做見證,這個詞絕對不雅聽,是否涉及毀謗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刑事罪名,我將保留此書面證據於日後若有進入訴訟調解時提交認定,不過她確實就是說出了,請大家幫忙做證!
此房客說::
5)……租金收緊緊(台),押金壓慢慢!!!其他的我就不計較了…(嘆,吐大氣)大家真的要慎選房東
房東我Ans::
(1)我網路刊登的招租公告寫房間六坪(但實測面積絕對不止),租金含水電一個月三千元,還有房內附桌椅床櫃等基本配備,還有寫明一些房客常問的問題如網路冷氣第四台等等,房屋位於苓雅區還算熱鬧的地方,妳親自來看房後是自己決定要租的,我有刊登不實嗎?我租給妳很貴嗎?
(2)租金3000元妳是每個月都有交啦,(但,所以),但我有上妳門房去討租過嗎? 準時交租本來就是應該的,這樣叫做房東"收緊緊"嗎? 感覺妳付的很不甘願,是不是該說妳”吝吝繳”啊? 妳不珍惜房東便宜出租,反而兩次磨刀霍霍企圖違反契約吞回五百元,(妳若連三千元租金也付不起,我看除慈善機關外也沒人敢租給妳,還是妳幻想自己是白雪公主,會有人獻殷勤提供豪宅免費供妳居住?)
(3)這位房客,假如妳有看到這篇文章的話,我想請教妳一個問題並請妳在此公開回答:
「妳上面所寫的諸多非議不滿(如:設備不佳、房東很怪等),幾乎都是在租賃期間前五個月內所發生,妳還語重心長奉勸網友要慎選房東,也就是說,妳非常非常的嫌棄住處嫌棄房東,所以妳應該不可能再繼續租下去,而且巴不得租約能快點到期,妳好脫離以另覓新居新東;那我請問妳:
“為何在租賃快期滿前,妳還主動向我接洽詢問續租事宜呢?"」
妳這種行為這樣不是顯然自相矛盾自打嘴巴自取其辱嗎??
(4)有關押金退還一事,妳是不是因為自覺違約壞事做太多,妳心虛惶恐了?擔心會要不到啊?要不要我把妳"命令"小房東9月30日晚上須在屋內待命準備好五千元,等妳大房客駕到領取的簡訊po出來讓大家奇文供欣賞啊?
(5)既然妳那麼急著在網路先發制人了,大家豈能再姑息妳? 妳為何覺得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到底是什麼人什麼環境造就妳這麼自我膨脹這麼自我感覺良好的啊?
(6)妳房間清空後,本來我想塞五千元押金在某個地方讓妳自行來拿走的,(畢竟我很不願也很厭惡再看到妳那一副自以為是的嘴臉),但是既然妳這麼不遺餘力的傳那些措辭強硬的簡訊,又企圖在網路上混淆是非,我已決定要讓妳付出應有代價。
(7)我並沒有不退押金,以前也有遇到過好相處的房客,他(她)要退租時房間還沒清空,我就提前把押金都先給了,畢竟人家居住期間規矩有禮,足以讓我信任,反而妳焦躁不安,不禁讓人懷疑妳是真的心虛自己做了諸多違約行為。
(8)預扣一定金額等下期水電帳單出來才結算,這不但合情合理,也是租賃市場普遍存在的情形,妳憑什麼命令房東租賃到期當晚(9月30日)即須備妥全額押金?更何況搞不好妳因為被房東拒絕,心中憤恨不甘,所以本期故意用了超多的水電也說不定,妳這麼急著要退,是不是因心虛而欲蓋彌彰啊?
(9)大部份的房客我都在租約到期時同時退還押金,(即使他(她)們有超用了水電,我也願意認賠不計較),至於妳這位,我就是不立即退!,(雖然之前曾想說都清空房間了那就退吧,反正以後也不相瓜葛往來),而且我要仿效妳那超級會算計的天份,每樣違約每樣款項都來跟妳仔細算清楚,(妳不也簡訊表示上法院會"奉陪到底"嗎?)
(10)妳年紀那麼大了也工作那麼多年了也該自己的言行承擔責任吧,不要房東態度轉趨強硬,妳那尖酸強悍的個性不管用了,無計可施之下就找爸爸撐腰,還幻想找長輩出面就會管用? (還是妳爸個性比妳更強悍?不然妳找幫派流氓出面不是更好嗎?)。我小房東也要工作賺錢生活ㄟ,妳爸 (我也無法確定電話那頭是否眞是她爸)突然一直打電話來是不是涉嫌干擾別人工作啊?!
(11)妳越是強悍收到的反作用力就可能越強,這道理妳明明就懂為何還故犯?妳要是真的很窮生活真的左支右絀,態度謙卑來央求房東,也許房東還願意真的退妳錢,可妳卻住沒多久即本性畢露,氣勢凌人理直氣壯令人生厭。
(12)妳本性明明很強悍就不要在網路世界上裝嬌弱以免被拆穿更沒顏面,會造成現在的對峙局面是妳自找的!還幻想在網路上只要不指名道姓不寫出地址,就可肆無忌憚隨便po文不用負任何言論責任,並得以集結網友同情?
<這是房客之發文>:
[心得] 高雄苓雅區某房東""xx
: 這半年來,租了高雄某校附近某處,那個房東真是怪的可以…
: 我決定來發洩一下
: 1)一開始租屋時,說樓下一樓可停車,後來有貼公告說沒事先告知的話要鎖車…
: 2)走廊燈泡壞了,叫房客自己修,再跟他請款,跟他請款,我怎知道事後他給不給錢: 況且,我只是小小弱女子ㄟ…燈泡在高處,怎叫女生修…
: 3)房間椅子壞了,叫我去拿塑膠椅來坐就好,心想空房的椅子比較好,我私下拿塑膠椅跟它對換這樣竟也不行……………(怒)
: 4)某個月出差,半夜提前回台,突然發現我打不開大門,原因門被突然換鎖了,而惡房東毫無事先通知,還把新key塞在自己房間的門縫(要不是半夜樓下室友剛好回家,我可能當晚露宿街頭)…
: 5)……租金收緊緊(台),押金壓慢慢!!!其他的我就不計較了…(嘆,吐大氣)
: 大家真的要慎選房東
[以下是房東我的發文]:
我是此發文房客文中所稱的房東,我以下所述絕對句句屬實,我願意負網路言論責任,並請板主勿輕易視此po文為挑釁攻擊之文而予以刪除,謝謝!
許多人都希望能在網路上交流好壞房客、房東資料,據以作為承租、出租之參考,並避免踩到地雷而發生租賃糾紛,畢竟房客在挑房東,房東也在挑房客很正常。 因此,若板主要我這位房東公開真實姓名地址資料,我也百分之百願意,希望最好板主也讓能我公開那位女房客的姓名資料。
所幸我瀏覽看到此房客的發文,得以有機會在此做澄清,深覺網路是人言可畏的地方,若是只看單方片面之詞,當事人講述都會只針對有利自己部分,眾網友即很容易被發文者牽著走,原發文者即可輕鬆在網路上迅速聚積到無數網友的同情,進而達到自己想要撻伐某特定人的目的。
我就是此房客所發文中的房東,對此人所列事項逐一詳細說明如後,我不敢說所有的讀者看完後都一定支持某方,但求還原事實原貌,而是非曲直由大家自由評斷:
此房客說:
1)一開始租屋時,說樓下一樓可停車,後來有貼公告說,沒事先告知的話要鎖車…
房東我Ans:
(1)一樓室內我暫時提供房客機車停入,房東免費提供室內停車,使房客機車免遭日曬雨淋被偷之苦,也沒有額外收取半毛租金,這福利不好嗎?為防止非房客停入,所以我規定要事先向房東登錄車號,以確保若發現非住戶停放即予制止,這規定妳是怎樣看不順眼? 向房東登錄車號有困難嗎? 何況妳又一直未向我申請停入,妳是認為我網路招租啟事沒說要先經房東核准(可是租賃契約書上有寫啊),所以妳覺得招租啟示誇大不符? 何況想把機車停放室內的房客都有配合跟我登錄車號啊,妳是特別大牌就不用遵守?
(2)不過在此向眾網友報告,此房客機車舊舊的,雖停外面卻常不好好停放,門外停放空間明明夠寬敞,此房客停車時卻機身尾部常常斜停擋住出入口,造成機車停放於室內之房客牽出牽入困難 (太多次這樣了,讓我想說此人是不是明知故犯?), 我幾次想予以制止,又想說這樣她會情緒反彈,再加上她租期快屆滿我也想說既然她快要搬走就算了。
此房客說:
2)走廊燈泡壞了,叫房客自己修,再跟他請款,我怎知道事後他給不給錢,況且我只是小小弱女子ㄟ…燈泡在高處,怎叫女生修…
房東我Ans:
(1)房客口口聲聲說自己嬌弱,其實一點都不,此人非但在女生裡面屬較高大一族,而且雖表面上講話聲小,其實個性相當強悍,眾網友若不信,假如版主同意的話,我願意把她寫給我的字條跟傳給我的簡訊內容po上來,讓大家根據她的遣辭用句來評斷她到底是不是明明氣勢凌人,卻在這裡裝弱以博取大家的同情。
(2)燈泡壞掉這等小事還要叫房東修? 許多租屋者基本修繕都是自己克服的,何況有關修繕規定租賃契約亦有提到,契約條文不過十幾條,此房客不可能住了好機個月還沒把契約內容看完,(租賃契約除公告外,並有交由此房客自己留存保管好一段時間),明明就是看完契約且親筆簽名同意,卻又找各種理由不願遵守
(3)我願意支付房客報帳換燈泡的錢,修繕想要請款本就應先徵得房東同意(可參酌民法及375減租條例規定),不然要是房客恣意非必要的修繕裝潢,然後要求房東買單付錢合理嗎,房東已經將房間便宜出租,並非同時兼任所有維修工作,若房客要求完善的維修服務,那服務成本一定會加進房租內,更何況租賃契約已載明有關修繕之規範,這位女房客簽契約是當作簽好玩的啊?
(3)女人就不能換天花板的燈管燈泡嗎? 會換燈泡的女生到處都是,今天只不過要她爬個小梯就唉唉叫? 更何況我也有跟此房客說妳不會換燈泡的話可於妳男朋友來的時候請他幫忙,妳若感覺自己是金枝玉葉不屑做換燈泡的雜工,那幹嘛不去住租金昂貴的豪宅而來屈就我這裡的便宜住宅, 我是有拜託妳來住喔?
(4)當初此房客來看房的時候我正在忙,因此開門讓她跟她的男友能自行自由看屋,既然已事先親自看過屋況,那麼房東即是以"現況"概括點交出租,屋內燈泡那麼多難免有壞掉的,妳住進來前即有幾個燈泡是故障狀態,一直未換其實是大部份的房客也不覺得有對居住造成什麼妨礙,(妳後來沒換燈泡也是這原因吧,不然梯子就在近處,而妳在走廊上浴廁的時候,會覺得少那燈泡而很暗嗎?)
(5)妳若認為設備不足不堪,可以不要租,或者要求在契約上另外載明設備要更新改善到何種地步才要租,不要簽了約住進來才抱怨說燈泡壞掉房東要房客自己換來報帳。
此房客說:
3)房間椅子壞了,叫我去拿塑膠椅來坐就好,心想空房的椅子比較好,我私下拿塑膠椅跟它對換這樣竟也不行……………(怒)
房東我Ans:
(1)此房客口口聲聲說她只是"私下對換椅子" ,這完全不是事實,因為她拿走對面空房椅子的同時並未將之更換,也就是說她一人獨據兩椅,造成對面空房有桌無椅,對面空房由於未出租隨時會有新房客來看房,若新房客看到房間內連椅子登沒有一定覺得很奇怪。
(2)坐壞房間椅子,房東甚至可要求房客賠償,但我是想說壞掉責任不全在妳而椅子也只是小物,因此沒要妳賠,想不到妳還在這裡大放厥詞? 妳一個月付少少房租卻還要求真多,在網路上裝可憐裝吃虧還發怒?
(3)在妳親筆簽名的租賃契約上,有載明未先徵得房東同意,不得擅自取用使用非租賃空間之物品,並有訂定罰則,我當時沒狠下心開罰也沒罵妳,只傳簡訊要求妳把椅子歸位,妳怎麼做錯事還理直氣壯啊?
(4)妳告知自己椅子損壞後,我隨即帶妳看屋內尚空置的兩把塑膠椅,並由妳自由挑選一把使用,妳馬上挑了比較新比較乾淨的那把去用,我以為這件事就此搞定,卻想不到妳還慾求不滿,又擅自拿了對間空房更好的背椅,妳一個人佔兩把椅子何用? 別間房客付一樣多的租金也只坐一把椅,妳是自認何方神聖可享特殊待遇?
(5)妳未告知想換椅即擅自拿走一樓的小椅跟對房的背椅,即使椅子是便宜貨,但"擅取"行為絕對涉及不法,妳可自由運用的空間應該只有妳自己承租的房間(但也六坪夠大夠用了.) 但妳怎麼只月付2500元房租+500元水電雜費,就當整間屋子內的物品可以隨妳拿啊?
(6)我點交房間給妳承租的時候,房內就是那些物品,妳嫌少嫌差可以不要來租,而不是住進來後就擅自偷拿別房設備, 妳幹嘛不乾脆把對面空房較昂貴的衣櫥也搬進自己房內,這樣我要說妳偷竊也比較有說服力? 妳若覺得椅子便宜,妳也可自己花錢買啊, 我房東也不會佔妳房客便宜,妳花錢買的就是妳的私人財產,妳退租時都可帶走。
(7)我自始自終都沒跟此人促銷租屋,是她主動向我表明要簽約租下的, 而且在此向眾網友報告:她當時(半年前)表明承租意願時,簡訊措詞相當客氣(與住進來後判若兩人), 還使用"dear"這種詞稱呼我,讓我也誤以為她真的很嬌弱很好相處, 於是很爽快的在起租日前約十天(這期間沒收她半毛房租)即把鎖鑰交給她,讓她可自由搬入居住。
(8)住進來後,非但不感謝當初簽約時,房東給了她那麼長的免費居住寬限期,反而開始嫌東嫌西能凹就凹,換成各位不知作何感想?
此房客說:
4)某個月出差,半夜提前回台,突然發現我打不開大門,原因門被突然換鎖了,而惡房東毫無事先通知,還把新key塞在自己房間的門縫(要不是半夜樓下室友剛好回家,我可能當晚露宿街頭)…
房東我Ans:
(1)說到此房客當時出差我就一肚子火, 明明早就知道契約上已載明"水電雜費每月500元在租賃期間內維持不變", 且自己親自簽名同意,她卻還給我留一張字條寫說水電費出差期間是否 "應" 退還,措辭強硬理直氣壯,好像我是小房東而她是大房客一樣。
(2)妳若認為出差沒住到就不用繳錢,那妳幹嘛不去租日租型的旅社啊?甚至妳若不常待在房內,還可跟旅社提出以"休息"一次三小時計價方式咧。
(3)妳出差干房東什麼事?房東有干涉房客的工作行程嗎?何況妳是否真的出差不在房內,除非妳有授權房東可開鎖進房檢查,不然如何確認妳真的不在?
(4)此人租賃半年期間共向我表明出差有兩次,兩次都對租賃契約中水電費之規範裝傻裝瞎當作沒看到,理直氣壯要我退500元,而兩次出差都沒關上浴廁的燈,不關燈還好意思說她沒用電? 難道房東有義務幫她關燈? 會不會幫她關了燈被她碎碎念說我隨意出入她生活空間?
(5)當時該樓層僅她一住戶,浴廁是她獨用,也就是只月付雅房價3000元,卻享受了套房般的獨立衛浴,如此還慾求不滿,能凹就凹,理直氣壯要房東退她500元!
(4)此人第一次要求退500元時,我想說好來好去不計較就退給她了,(不過隔天發現她未關浴廁燈蠻火大後悔退給她),想不到她非但不知珍惜感謝,反而食髓知味第二次又再要求退費,而且態度比第一次更加理直氣壯。
(5)第二次我拒絕了她,(本想把上次退的也一併討回來,但還是忍住了,畢竟想說她租期也快滿快搬了),想不到她討不到500元相當憤恨不平,就當晚給我留字條說是否是否 "應" 退,態度十分強悍!
(6)此人向我表明出差係到國外(其實到哪裡我沒興趣知道也無法查證),我大門雖換鎖但有簡訊通知並將新鑰交給每位房客,若房客常常不在的我就塞他(她)房間門縫裡,這樣做還不夠嗎? 房東是有義務多花錢打國際電話漫遊特地通知妳更換門鎖啊? 房東是有義務坐飛機把鑰匙送到她手上啊?
(7)此人何時出國回國干房東什麼事啊? 她半夜回來被鎖在屋外,馬上理直氣壯要打電話找房東,(其實許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內,多少都曾經因特定原因如鑰匙遺失,而有被鎖在屋外的經歷),她講自己可能"露宿街頭"講的多可憐一樣,高雄是繁榮的大都市,即使半夜仍有許多餐飲店在營業,也處處有24hr的便利商店可入內小憩,她非但不覺得半夜打電話給房東有任何不好意思,還裝可憐說"露宿街頭"講得多悲戚企圖激起網友同情?! 何況像妳這種強悍個性的還怕待在屋外會有危險嗎?
(8)國際航線有深夜才飛抵台灣機場的嗎?明明是妳自己玩到三更半夜才回來,也明明剩沒幾小時就天亮,妳只要再稍待幾小時就有房客要上班而開門,妳卻認為自己權益受損,馬上理直氣壯打電話給房東要求立即開鎖。
(9)還好我這個小房東當時深夜睡覺,手機切靜音因此沒被她叨擾到,早上醒來又驚又氣看到她不死心打了好機通,而且時間都在半夜凌晨,妳半夜活動不代表別人要配合妳的作息,況且若房東住在較遠處,難道妳認為房東也有義務要立即開車騎車坐車來給妳開鎖啊?
(10)注意了! 此人稱呼我"惡房東",請各位網友在此幫忙做見證,這個詞絕對不雅聽,是否涉及毀謗公然侮辱妨害名譽等刑事罪名,我將保留此書面證據於日後若有進入訴訟調解時提交認定,不過她確實就是說出了,請大家幫忙做證!
此房客說::
5)……租金收緊緊(台),押金壓慢慢!!!其他的我就不計較了…(嘆,吐大氣)大家真的要慎選房東
房東我Ans::
(1)我網路刊登的招租公告寫房間六坪(但實測面積絕對不止),租金含水電一個月三千元,還有房內附桌椅床櫃等基本配備,還有寫明一些房客常問的問題如網路冷氣第四台等等,房屋位於苓雅區還算熱鬧的地方,妳親自來看房後是自己決定要租的,我有刊登不實嗎?我租給妳很貴嗎?
(2)租金3000元妳是每個月都有交啦,(但,所以),但我有上妳門房去討租過嗎? 準時交租本來就是應該的,這樣叫做房東"收緊緊"嗎? 感覺妳付的很不甘願,是不是該說妳”吝吝繳”啊? 妳不珍惜房東便宜出租,反而兩次磨刀霍霍企圖違反契約吞回五百元,(妳若連三千元租金也付不起,我看除慈善機關外也沒人敢租給妳,還是妳幻想自己是白雪公主,會有人獻殷勤提供豪宅免費供妳居住?)
(3)這位房客,假如妳有看到這篇文章的話,我想請教妳一個問題並請妳在此公開回答:
「妳上面所寫的諸多非議不滿(如:設備不佳、房東很怪等),幾乎都是在租賃期間前五個月內所發生,妳還語重心長奉勸網友要慎選房東,也就是說,妳非常非常的嫌棄住處嫌棄房東,所以妳應該不可能再繼續租下去,而且巴不得租約能快點到期,妳好脫離以另覓新居新東;那我請問妳:
“為何在租賃快期滿前,妳還主動向我接洽詢問續租事宜呢?"」
妳這種行為這樣不是顯然自相矛盾自打嘴巴自取其辱嗎??
(4)有關押金退還一事,妳是不是因為自覺違約壞事做太多,妳心虛惶恐了?擔心會要不到啊?要不要我把妳"命令"小房東9月30日晚上須在屋內待命準備好五千元,等妳大房客駕到領取的簡訊po出來讓大家奇文供欣賞啊?
(5)既然妳那麼急著在網路先發制人了,大家豈能再姑息妳? 妳為何覺得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到底是什麼人什麼環境造就妳這麼自我膨脹這麼自我感覺良好的啊?
(6)妳房間清空後,本來我想塞五千元押金在某個地方讓妳自行來拿走的,(畢竟我很不願也很厭惡再看到妳那一副自以為是的嘴臉),但是既然妳這麼不遺餘力的傳那些措辭強硬的簡訊,又企圖在網路上混淆是非,我已決定要讓妳付出應有代價。
(7)我並沒有不退押金,以前也有遇到過好相處的房客,他(她)要退租時房間還沒清空,我就提前把押金都先給了,畢竟人家居住期間規矩有禮,足以讓我信任,反而妳焦躁不安,不禁讓人懷疑妳是真的心虛自己做了諸多違約行為。
(8)預扣一定金額等下期水電帳單出來才結算,這不但合情合理,也是租賃市場普遍存在的情形,妳憑什麼命令房東租賃到期當晚(9月30日)即須備妥全額押金?更何況搞不好妳因為被房東拒絕,心中憤恨不甘,所以本期故意用了超多的水電也說不定,妳這麼急著要退,是不是因心虛而欲蓋彌彰啊?
(9)大部份的房客我都在租約到期時同時退還押金,(即使他(她)們有超用了水電,我也願意認賠不計較),至於妳這位,我就是不立即退!,(雖然之前曾想說都清空房間了那就退吧,反正以後也不相瓜葛往來),而且我要仿效妳那超級會算計的天份,每樣違約每樣款項都來跟妳仔細算清楚,(妳不也簡訊表示上法院會"奉陪到底"嗎?)
(10)妳年紀那麼大了也工作那麼多年了也該自己的言行承擔責任吧,不要房東態度轉趨強硬,妳那尖酸強悍的個性不管用了,無計可施之下就找爸爸撐腰,還幻想找長輩出面就會管用? (還是妳爸個性比妳更強悍?不然妳找幫派流氓出面不是更好嗎?)。我小房東也要工作賺錢生活ㄟ,妳爸 (我也無法確定電話那頭是否眞是她爸)突然一直打電話來是不是涉嫌干擾別人工作啊?!
(11)妳越是強悍收到的反作用力就可能越強,這道理妳明明就懂為何還故犯?妳要是真的很窮生活真的左支右絀,態度謙卑來央求房東,也許房東還願意真的退妳錢,可妳卻住沒多久即本性畢露,氣勢凌人理直氣壯令人生厭。
(12)妳本性明明很強悍就不要在網路世界上裝嬌弱以免被拆穿更沒顏面,會造成現在的對峙局面是妳自找的!還幻想在網路上只要不指名道姓不寫出地址,就可肆無忌憚隨便po文不用負任何言論責任,並得以集結網友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