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退休 | |
註冊: | 201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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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7-02-02 16:34
大家評評理.我家是4+5公寓1層1戶當時買它時就是想說單純.樓下可以自己住.樓上雖然是違建.但是是民國83年舊違建.(要繳房屋稅那種).住了10多年.也沒什大事發生.直到.今年1/24日樓下一樓說他家漏水.是我5樓排水管漏水.漏到1樓.要叫我跟隔棟5樓鄰居.把舊管封起來.遷明管出去.我本以為如果是我樓上排水管漏水下去.我真的要處理.必竟大家是鄰居.好來好去.結果我去看.我5樓浴室在東邊.他家漏水是在西邊.而漏水地方不是排水管.而是牆壁插頭處.我跟水電去用洗衣粉試水結果水不是.洗衣粉.是清水.從電管流出.我想說就跟隔璧一樣就把.舊排水管封了做明管.有理說不清.就像古人說.沒辯法尿尿.牽拖尿桶漏.現在什人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