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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龍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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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發表於2015-06-13 09:49
賣屋是件簡單事件,當你登廣告時,就來一票房仲邀求簽約代售,我以過來人告誡,千萬別心軟答應,未何,房地產12年多頭走勢也告一段落,上漲3--5倍,自己賣可讓利6%給買方,成交速度也較快,現在房地產已經反轉向下,有行情無市場,如果簽約房價加6%更難成交,還有求你簽約代售時當你是大爺或千金百般呵護,有糾紛時,翻臉六親不認,提告求償 .當我們在計較政府稅法時,反過來講最大金額是房仲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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